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发布日期:2021-08-20 16:48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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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发展和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扶持创业和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拟订我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创业扶持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和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制定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完善基层就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政策;负责监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预警、调节和防控等监督审查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方案和相关政策,综合调度情况;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搞好信息反馈等方面工作。

)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的人事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统计和信息工作。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综合办公室为内设机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等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工作,OA系统的管理;负责党建工作,党组学习,党员活动;负责信息工作,舆论监督,新媒体运营。


(二)工资福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遗属补助的审批;负责区招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障。


(三)事业单位管理

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请销假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及评审相关工作;做好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

负责预算管理、制单与记账、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编制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及与财务相关的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指导本单位员工财务报销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资产盘点等事项;人事相关工作:包括本单位人员社保核定缴费、合同手续办理、人员工资、人事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本单位人员考核、增资等工作,配合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做好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等工作,人事工作各项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及其他人事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区党政办公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686916

 责 人:荣晓霞


版权所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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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机构职责

信息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08-20 16:48:20

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定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规划、方案;编制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全区人力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发展和规范全区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负责就业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扶持创业和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拟订我区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创业扶持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的培养计划和激励政策,扶持和指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群体创业就业工作;制定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就业工作发展规划,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机制,完善基层就业工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及市级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及城乡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政策规定;执行自治区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政策;负责监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的预警、调节和防控等监督审查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福利与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管理办法。

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招聘及考核工作参与人才管理工作,推进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配合做好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管理工作。

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保障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合法权益;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督促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企业落实职工工资收入增长机制,建立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积极推进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拟定工作计划、方案和相关政策,综合调度情况;协调成员单位开展监督、检查、考核工作;搞好信息反馈等方面工作。

)负责对区政府各部门的人事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宣传、统计和信息工作。

)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综合办公室为内设机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财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管理等其他相关事项。  

第五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编制5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第六条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会议的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工作,OA系统的管理;负责党建工作,党组学习,党员活动;负责信息工作,舆论监督,新媒体运营。


(二)工资福利

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审批;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遗属补助的审批;负责区招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保障。


(三)事业单位管理

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借调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请销假备案工作;做好全区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及评审相关工作;做好全区企、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工作;根据上级部门文件做好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财务

负责预算管理、制单与记账、收入、支出、结余及其分配管理、财务资产管理、编制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及与财务相关的机关日常运转等工作;指导本单位员工财务报销等工作;组织协调本单位资产盘点等事项;人事相关工作:包括本单位人员社保核定缴费、合同手续办理、人员工资、人事档案的整理转递工作,本单位人员考核、增资等工作,配合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做好本单位机构、编制、人员调整等工作,人事工作各项统计报表汇总上报及其他人事工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区党政办公大楼六楼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471-5686916

 责 人:荣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