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60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60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 公文时效 |
编号:〔2026〕2号
我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1个市级食用农产品抽检2025年内蒙古呼和浩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2个抽检监测(县级专项) 2026年内蒙古包头土默特右旗元旦、春节“年货你点我检”专项,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泉区小鹿水果经销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芒果;抽样基数:2.65Kg;检验不合格项目:戊唑醇;检验机构:内蒙古中普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玉泉区小鹿水果经销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玉泉区小鹿水果经销店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呼和浩特市王大嘴调味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1、干姜粉,抽样基数:10罐;2、酱面面,抽样基数:10罐;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王大嘴调味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王大嘴调味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