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19-0008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04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19-00087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19-07-04
公文时效

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7-04 10:25 来源: 政府办公室

裕隆工业园区管委会,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生“小饭桌”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年7月1日

附件:

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按照《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全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有效解决“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休息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等。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玉泉区“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云  鉴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  青   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照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许金刚   副区长

云晓东   副区长

张海军   副区长

  副区长

云高贵   裕隆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赵  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长青   区教育局局长

呼其图   区卫健委主任

曹体俊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侯小平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海英   小黑河镇镇长

云晓敏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文杰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爱文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主任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福军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禹海军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振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志永   区政府办挂职副主任

李治国   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志毅同志兼任。

三、整治时限

2O19年715日-2019年10月15日

四、整治内容及各部门职责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具体负责“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核发营业执照。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3.厨房与就餐场所、住宿场所独立设置。

4.厨房设有能够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冷藏冷 冻、食品留样实施和蔬菜清洗水池,用于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标识明显,配备抽油烟设备和非手动式带盖垃圾桶。

5.厨房地面使用防水、易清洗、防滑材料铺设,墙面瓷砖到顶,顶棚用防霉、防水材料覆盖。门窗有防蝇防蚊设施。

6.就餐场所通风、采光、照明良好,设有流水洗手设施。

7.厨房要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厨房管理“透明化”、食品贮存“超市化”、用具管理“色标化”和加工制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二)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救治受危害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8.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9.住宿面积与学生人数相适应且不能与家庭混用,保证1人1床,床铺不得高于两层,不得设置通铺、地铺,床与床之间有适当间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3.0平方米(以经营场所建筑面积计算)。

10.毛巾、水杯要分别保证1人1条(个),并有标识,不得混用,每日清洗消毒;如不配备毛巾,可配置烘手机。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和拖鞋专人专用,每月清洗一到两次,并有记录。

11.住宿场所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每日对住宿场所空气、物品、图书等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生不在时)。每日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12.经营场所内设有水冲式卫生间。

(三)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3.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14.选址尽量不在居民楼,如选择居民楼,原则上要在三层以下(不含地下室),窗户不得加设护窗;选择四层以上的要有双出入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15.配备管道燃气,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不得使用罐装燃气。

(四)公安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6.有精神疾患、吸毒史、其他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单身男性不得从事学生“小饭桌”的经营。

(五)教育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的调查。负责公示备案学生“小饭桌”名单。

(六)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进行监督检查。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责令经营户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股室(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检查,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排查,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定

        相关文件:《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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