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19-0008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19-00087 |
主题分类 | 教育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19-07-04 |
公文时效 |
裕隆工业园区管委会,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我区学生“小饭桌”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中小学生的安全,经区政府同意,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19年7月1日
附件:
玉泉区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按照《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针对全区“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现状,有效解决“小饭桌”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休息场所安全、消防安全和人身安全等。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玉泉区“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云 鉴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 青 区委常委、副区长
刘照江 区委常委、副区长
许金刚 副区长
云晓东 副区长
张海军 副区长
娜 仁 副区长
云高贵 裕隆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书记
成 员:赵 英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长青 区教育局局长
呼其图 区卫健委主任
曹体俊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侯小平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杨海英 小黑河镇镇长
云晓敏 大南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郭文杰 兴隆巷街道办事处主任
乌 拉 石东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白爱文 长和廊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云 小召前街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福军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禹海军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 欣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贾振华 区政府办副主任
陈志永 区政府办挂职副主任
李治国 区金融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孟志毅同志兼任。
三、整治时限
2O19年7月15日-2019年10月15日
四、整治内容及各部门职责
(一)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备案和日常监管,具体负责“小饭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并核发营业执照。具体要求如下:
1.建立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2.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3.厨房与就餐场所、住宿场所独立设置。
4.厨房设有能够正常运转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冷藏冷 冻、食品留样实施和蔬菜清洗水池,用于生熟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标识明显,配备抽油烟设备和非手动式带盖垃圾桶。
5.厨房地面使用防水、易清洗、防滑材料铺设,墙面瓷砖到顶,顶棚用防霉、防水材料覆盖。门窗有防蝇防蚊设施。
6.就餐场所通风、采光、照明良好,设有流水洗手设施。
7.厨房要达到餐饮业“四化”管理(厨房管理“透明化”、食品贮存“超市化”、用具管理“色标化”和加工制作“规范化”管理)的要求。
(二)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学生“小饭桌”休息场所进行监管,并对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组织医疗机构及时救治受危害的学生。具体要求如下:
8.建立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9.住宿面积与学生人数相适应且不能与家庭混用,保证1人1床,床铺不得高于两层,不得设置通铺、地铺,床与床之间有适当间隔,人均居住面积不得少于2.5-3.0平方米(以经营场所建筑面积计算)。
10.毛巾、水杯要分别保证1人1条(个),并有标识,不得混用,每日清洗消毒;如不配备毛巾,可配置烘手机。床上用品(床单、被套、枕巾)和拖鞋专人专用,每月清洗一到两次,并有记录。
11.住宿场所配备紫外线消毒灯,每日对住宿场所空气、物品、图书等进行紫外线消毒,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生不在时)。每日开窗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对地面、洗手池、便池进行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12.经营场所内设有水冲式卫生间。
(三)应急管理局、公安局负责消防安全监管,对经营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3.建立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14.选址尽量不在居民楼,如选择居民楼,原则上要在三层以下(不含地下室),窗户不得加设护窗;选择四层以上的要有双出入通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
15.配备管道燃气,并按规定进行维护,不得使用罐装燃气。
(四)公安分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查。具体要求如下:
16.有精神疾患、吸毒史、其他犯罪记录的人员以及单身男性不得从事学生“小饭桌”的经营。
(五)教育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向辖区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提供基础数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学生“小饭桌”违法案件的调查。负责公示备案学生“小饭桌”名单。
(六)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学生“小饭桌”的餐厨废弃物、生活垃圾处理及噪音进行监督检查。
五、整治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把思想切实统一到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责令经营户迅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关停。
(二)强化监管,狠抓落实。
市场监督管理、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公安、教育、城市综合管理等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小饭桌”专项整治工作,明确承担具体工作的股室(单位)和人员,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学生“小饭桌”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检查,各部门工作人员认真开展排查,要做到责任落实到位、排查检查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对责任不落实、排查整改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考核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