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FW/2024-001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FW/2024-0011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1-04 |
公文时效 |
游艺娱乐场所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其现场核查要求包括场所选址、经营面积、设施设备、应急疏散、警示标识等5方面:
一、场所选址
根据《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第六条,娱乐场所不得设在下列地点:
(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
(二)居民住宅区,娱乐场所房屋规划、设计、使用途中不得含有住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学校、幼儿园周围200米范围内(《内蒙古自治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
(四)依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周围;
(五)各级中国共产党委员会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工作部门、各级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各级人民法院、检察院机关、各级民主党派机关周围
(六)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
(七)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不含地下一层);
(八)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与危险化学品仓库的距离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标准。
二、经营面积
单体面积不得小于400平方米,在商场、超市、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综合性文化体育设施配套的场所内设立的,单层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所辖县(旗、市)游艺娱乐场所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内蒙古自治区娱乐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设立审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三、设施设备
(一)有与其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设施设备,提供的文化产品内容应当符合文化产品生产、出版、进口的规定(《娱乐场所管理办法》文化部第55号令);
游艺娱乐场所不得设置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子游戏机机型、机种、电路板等游戏设施设备,不得以现金或者有价证券作为奖品,不得回购奖品。
(二)娱乐场所应当按照国务院公安部门的规定在营业场所的出入口、主要通道安装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并应当保证闭路电视监控设备在营业期间正常运行,不得中断。
歌舞娱乐场所应当将闭路电视监控录像资料留存 30 日备查,不得删改或者挪作他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版)。
四、应急疏散
营业期间,娱乐场所应当保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封堵、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娱乐场所应当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明显指示标志,不得遮挡、覆盖指示标志。
五、警示标识
娱乐场所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大厅、包厢、包间内的显著位置悬挂含有禁毒、禁赌、禁止卖淫嫖娼等内容的警示标志、未成年人禁入或者限入标志。标志应当注明公安部门举报电话110和文化市场主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