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L/2026-0006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昭君路街道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5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L/2026-00065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昭君路街道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15 |
| 公文时效 |
广大办事群众、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
经数据监测与综合评估,我市出台购买首套房补贴政策以来,截至目前累计惠及家庭2.8万余户,有效减轻居民购房负担,刚性住房需求基本满足。现将停止实施购买首套房补贴政策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止实施首套房购房补贴政策。自2026年7月31日24时起,停止实施《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和首套二手房(住宅)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5〕6号)、《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和首套二手房(住宅)补贴实施细则解释及补充通知》(呼住建联发〔2025〕9号)和《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人口集聚>中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补贴相关事宜的通知》(呼住建联发〔2026〕11号)文件。
二、受理期限。在2025年3月1日-2026年7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备案的购房人需在2030年12月31日17时前申领补贴券并提交不动产分户登记证明;在2025年3月1日-2026年7月31日期间,购买首套二手房(住宅)并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的购房人需在2026年9月30日17时前提交补贴申领材料;购房补贴将分批次予以兑现,逾期未提交申领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资格。
三、后续政策安排。下一步,我市将结合市场情况,围绕“顺应住房发展新阶段、赋能住房品质提升”,将重点转为持续落地降低二套购房门槛、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简化带押过户流程等惠民举措,切实降低家庭以旧换新、扩容提质的置业成本,兼顾刚需安家与改善升级双重民生期盼,持续保障群众合理住房消费需求。
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