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划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卫生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9-13
公文时效

玉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泉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13 14:50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云中路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各委、办、局,各事业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玉泉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9月9日

玉泉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建设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内医改办字〔2022〕8号)精神,以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为抓手,加快推进医疗卫生健康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结合玉泉区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为目标,以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不断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建立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职责清晰、分工协作的一体化管理新格局,为推动健康玉泉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全区区域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统筹规划总医院建设,充分整合医疗资源,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

(二)创新机制,持续发展。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创新机制,逐步破除行政区划、医保支付、人事管理等方面的壁垒,优化资源结构布局,引导医疗总医院内建立完善分工协作与利益共享机制,保障总医院持续健康发展。

(三)资源下沉,提升能力。推进总医院内统一管理模式,发挥集约优势,推进全区区域医疗资源共享,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能力与绩效。通过合作发展、技术提升、人才培养等手段,发挥牵头医院(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对基层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

三、总体目标

全面推开区域综合医改工作。到2022年底,初步构建医疗服务联动体系,总医院运行和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初步形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较前有所上升,区外住院人次占比有所下降。到2023年底,区域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更加科学,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加顺畅,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效率和活力进一步提升,形成区域一体、上下联动、信息互通的医疗新格局。通过区域综合医改,实现三降五升,即患者次均医疗费用、医保次均负担费用、患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下降,区域医疗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诊疗量占比、区域内就诊率、家庭医生服务水平、居民规范化健康管理率上升,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模式全面形成并有效运转。

四、组织机构

成立玉泉区总医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

主 任:南  男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主任:杨  洁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贾小冬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杨利娟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荣晓霞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李  璐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呼其图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贺瑞军    区发改委主任

王  英    区财政局局长

边德权     区医保局局长

胡德龙    区审计局局长

赵和平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王振元    玉泉区红十字医院院长

靳世枭    兴隆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张月军    桃花卫生院院长

郄利利    小黑河镇卫生院院长

任兰英    西菜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哈斯格日勒 小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赵国涛    鄂尔多斯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付利桃    苁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艳萍     昭君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总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呼其图(兼)。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如下:

(一) 区政府办

1.协调相关部门,定期召开医改会议。

2.起草医改文件,督促各相关部门按时落实医改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及医改职能。

(二)区委组织部

1.指导、检查总医院党组织的工作,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制定总医院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及建议方案;负责总医院人事的任免、审批手续及其工作的管理。

2.对总医院管委会进行考察了解,提出调整配备的建议和意见;负责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指导、管理工作。

(三)区编办

1.负责总医院医改中人员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法规、方针、政策。

2.负责总医院人员总量、备案制人员的审批。

3.监督人员编制管理改革及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四)区审计局

1.对医改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管理和财政拨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2.负责总医院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

(五)区医保局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医疗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落实医疗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执行总医院医保“打包付费”基金预算,实施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打包付费”项目相关政策、规章制度。

3.贯彻落实总医院的药械、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和支付标准。

4.监督管理总医院药品、医用耗材的统一采购工作,受理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采购中的投诉举报。

(六)区人社局

1.依据有关法规和政策,负责总医院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开展社会保险费征缴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关系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的办事程序与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2.经办并汇总编制总医院职工的养老保险的审批工作。

3.负责总医院职工工资审批、职称晋升等。

(七)区发改委

1.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市政府关于总医院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组织研究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协助配合编制总医院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监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衔接、平衡总医院中各级单位专业性的规划和发展。

2.按审批权限,负责总医院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

(八)区卫健委

1.督促总医院党组织的建设、发展工作;切实落实党组织思想路线建设。

2.确保总医院日常工作顺利进行,定期考核总医院业务指标完成情况;评价医院发展前景、发展过程中的不足及存在问题。

3.制定总医院工作总目标,负责推进总医院各项改革措施。

4.协调推进区内医疗改革,组织深化总医院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管办分离,实现“双向转诊”医疗资源共享,推动总医院医疗服务提升。

5.研究制定总医院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及后备力量的建设。

6.组织实施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申报、考评、聘任管理工作;开展卫生健康职业道德教育,加强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总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办总医院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行业监管,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负责对总医院绩效、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进行考核;负责对总医院班子履职情况、总医院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报告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主要任务

(一)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

玉泉区红十字医院牵头,将2个乡镇卫生院和7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整合组建成立玉泉区紧密型城市医疗总医院,实行行政、人员、资产、业务、绩效、药械、资源配置统一管理。总医院承担原区级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部功能及区人民政府的指令性任务,坚持“两个主体”,即代表政府办医责任和监管公立医院国有资产的运营责任。组建总医院医学检验、放射影像、药械等业务中心和人事、财务等管理中心,对所属医疗卫生单位相关工作实行统一管理,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服务效率。

1.行政统一管理。各级医疗机构法人资格不变,公益性质不变,原有名称不变,政府投入不变,原机构设置不变,公共卫生指导关系不变。玉泉区红十字医院承担全区医疗保健服务、基层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和突发公共事件急救等任务,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辖区内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对辖区内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体化管理,形成联动的区域医疗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2.人员统一管理。总医院内部设立人力资源管理部,管理协调人事调配,实行人员统一管理、院长统一任命、人员统一招聘使用。改革人事管理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逐步取消区域医疗卫生机构行政级别、领导职数,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现任干部的行政级别继续保留,纳入档案管理,新任干部不再套用行政级别。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立医院机构编制标准指导意见》(内机编办发〔2015〕163号),重新测算用人数额,合理确定编制总量,实行编制备案制管理,同步调整与编制管理相关的财政经费、养老保险等政策。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及人员由总医院根据机构功能、辐射半径、服务人口、群众需求等因素统一聘用、统一管理、统一使用、统一调配。总医院内部全部实行岗位聘用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在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职称聘任方面,对取得相应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由总医院予以聘任,不再受岗位设置限制,聘期为5年,聘期内不得调离相应岗位,否则取消该聘任待遇。同步实施基层医技人员培养计划。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3.资金统一管理。落实政府办医职责,总医院内各单位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医疗设备配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符合政策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及政策性亏损补助、人员经费等由财政按照相关政策要求承担。总医院设立会计结算中心,单独设立总医院专户、专账,两级财务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财政投入资金按国库集中支付程序统一支付使用。总医院设立固定资产专账,分别建立台账,实行统一管理,各单位诊疗设备在保持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可由总医院根据业务需求统一调配使用。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医保局

4.业务统一管理。总医院统一规章制度,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根据成员医院功能定位和技术特色,合理布局,重点建设特色分院,推广适宜技术,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按照填平补齐的原则,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齐数字化“大三件”(DR、彩色超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和“小三件”(血球计数仪、尿沉渣检测仪、心电图机)设备。制定完善分级诊疗标准,健全双向转诊制度。在总医院内全面推广临床路径管理和优质护理服务,实现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优质化。总医院成员单位要强化自身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水平在玉泉区红十字医院指导下逐步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在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指导下认真完成。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5.绩效考核统一管理。制定总医院的绩效考核标准。总医院管理委员会负责对总医院开展以公益性和服务质量为核心的综合绩效考核,总医院负责对成员单位统一开展绩效考核。实行岗位薪酬制度,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薪酬,打破职称(原则不能违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结合)、身份限制,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收入分配重点向临床一线、基层医护人员倾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6.药品采供统一管理。总医院组建中心药房,负责2家卫生院和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药品采购和药事管理等,指导检查成员单位药事管理和用药等制度执行情况。各机构统一用药范围,统一网上采购,统一集中配送,统一药款支付,全面配备并优先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根据双向转诊患者就医需求,通过延伸处方、集中配送等形式加强用药衔接,方便患者就近就医取药。完善成员单位药房(库)建设,满足药品配备需要,保障下沉专家开展工作有药可用,保障群众用药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经济、便捷。加强成员单位临床管理用药知识培训与教育,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检查,加强临床用药评价,定期开展处方点评。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7.资源配置管理统一。总医院要进一步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资源配置,加强总医院专科特色建设。打造玉泉区红十字医院中医康复科,以慢性病康复为主,开展针灸、推拿、药物导入等业务,发展作业疗法、物理疗法、康复工程、矫形器等现代康复诊疗手段,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诊疗方案。总医院内各卫生服务中心依托自身优势,打造特色专科,做到以专科发展带动诊疗能力和服务水平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的看病需求。为高质量完成总医院建设,加强六个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心电图诊断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病理检验中心、远程会诊中心)的组建、建设及运营,实现资源配置整合、共享和集合化利用。   

(二)建立总医院运行新机制

着力完善总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医院管理规范化、精细化、科学化,建立权责清晰、管理科学、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督有力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健全总医院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总医院管理委员会代表政府履行办医职能,负责全面推进区域综合医改工作,负责总医院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院长选聘、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工作。总医院在总医院管理委员会管理下运行,总医院院长兼任玉泉区红十字医院院长,由区委提名,总医院管理委员会聘任。总医院副院长由总医院院长提名,总医院管理委员会考核通过后予以聘任,总医院下设医疗机构负责人由总医院院长聘任。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政府办、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2.加强总医院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党建工作贯穿到医院改革发展的全过程。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总医院实行书记、院长分设,院长是中共党员的同时担任副书记。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委

3.实行总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总医院党委等党组织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并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支持院长依法依规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院长在党委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委

4.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发挥总医院优势,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激励机制,扎实有效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和工作重心下移,做实精准帮扶。玉泉区红十字医院要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抢救能力,普通门诊要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总医院内部人员和技术服务合理流动机制,在基层设立相对稳定的专家工作室,建立新型巡回医疗制度和“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允许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的床位编制在辖区内横向统筹调整使用,努力实现医疗质量同质化,不得出现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垄断技术资源、“虹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资源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编办、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5.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在总医院收入的占比。根据总医院实际情况和收入结构对医疗服务价格在总医院收入中的占比进行内部动态调整。在合理的价格调整总量范围内,提高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收入在医疗收入中的占比。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6.实行医保总额打包付费。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通过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比例和起付标准,引导群众到基层医疗机构首诊。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预算原则,以医保基金当年收支预算为基础,原则上结合各定点医疗机构近三年运行数据,合理确定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指标,采取“总额预算、按月预拨、年终结算”的方式,对总医院实行打包付费,总医院内医保资金统一使用,总额管理,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促进总医院形成主动控费机制。区医保局要对基金进行监督。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7.改革薪酬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合理确定总医院绩效工资总量和薪酬水平。落实总医院自主设立薪酬项目,实行院长、书记年薪制,薪酬水平原则上不得超过本院职工平均薪酬水平的3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总医院根据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依据考核结果发放。重点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群众急需且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签约服务的医疗卫生人员倾斜,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医务人员通过夜班服务、上门服务、节假日服务、延时工作或从事超额劳动可获得额外合规报酬。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卫健委

8.完善双向转诊机制。总医院要根据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制定《总医院内部常见病双向转诊指南》。坚持政策引导、患者自愿、自主选择的原则,建立区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充实分级诊疗管理人员,实现总医院间便捷有序转诊。患者在玉泉区红十字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可转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康复治疗,由玉泉区红十字医院派原经主治医生跟踪指导后续诊治工作。推进总医院与上级三级医疗机构的合作,采取人员进修、对口帮扶、远程会诊等措施,全面提升总医院诊疗水平,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新秩序。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9.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总医院专科医生与家庭医生组成签约服务团队,推行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分类管理、重点人群应签尽签的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推动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付费等分担。在落实免费“服务包”基础上开展有偿签约服务,有偿签约服务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对经家庭医生上转的患者提供免挂号费、免健康管理费、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两免三优先)服务,对下转的慢性病和康复期患者进行医疗服务跟踪和指导。对于服药依从性好、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签约居民,根据患者诊疗需要,家庭医生一般可开具4周的药量,最长不超过12周,方便群众就近取药,并将延长处方药品纳入医保补偿范围。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医保局

10.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总医院内部设置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接受专业卫生机构的指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的规定,组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2类项目,注重医防融合,提升群众健康素养和防病意识,减少疾病发生。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1.统一信息平台。以实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为抓手,围绕惠民服务和业务协同监管两大应用需求,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达到二级甲等医院规范要求。总医院建立一体化管理平台,负责建立远程医疗平台和临床、影像、心电、超声、检验等远程会诊中心,开展预约诊疗、双向转诊、远程会诊、健康管理等服务,方便患者就医,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可及性和医疗服务整体效率。加强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医院信息系统(HIS)、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LIS)、医学影像存档与通讯系统(PACS)、放射信息管理系统(RIS)及电子病历系统(EMR)等,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及运行效率。

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卫健委、区网信办

12.健全人才培训工作制度。健全医务人员培训培养制度,加强继续教育。重点实施“三大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即实施总医院下各级医院院长培训计划,提高各级医院院长职业化管理能力;实施医学重点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和优秀青年医师培养计划,进一步提高医学人才素质,建设人才梯队,做好总医院人才力量的建设与发展,提高总医院的核心竞争力。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13.建立绩效动态调剂机制。在原有薪资改革基础上,针对绩效工资,制定绩效动态调剂机制,充分调动医疗人员工作积极性。在绩效工资总量控制线内,适度调整绩效工资总量。(1)针对总医院,以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社会利益、满意度评价、对口帮扶、医联体建设等为重点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总量、主要负责人薪酬、职务任免等挂钩,提升总医院运营效率。(2)针对总医院内部职工绩效考核,以聘用合同为依据,以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评价等要素作为核心进行内部考核。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为优秀的,提高绩效工资总量10%;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为良好的,提高绩效工资总量5%;考核评价结果为合格的,维持现行绩效工资总量;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降低绩效工资总量5%。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14.完善总医院人员总量管理制度。按照《呼和浩特市公立医院人员总量管理暂行制度》落实总医院用人自主权,按床位与人员总量1:1.5配置。各级单位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单位人事关系,全面推行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由总医院“统招、统管、统用”,并在总医院内部灵活、有效、有序流动。

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区卫健委

15.健全后勤管理制度。强化总医院发展建设规划编制和项目前期论证,落实基本建设项目总医院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质量责任终身制等。探索总医院“后勤一站式”服务模式,推进医院后勤服务社会化。

责任单位:区卫健委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1月—2022年12月)。制定实施方案,动员部署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主要任务分工,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及业务培训。各医疗机构移交财产,成立总医院并挂牌。

(二)启动实施阶段(2022年12月—2023年12月)。全面推开区域综合医改试点工作,玉泉区红十字医院牵头,正式运行,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在重点改革任务药品采购、医保打包付费等方面实现突破。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2024年12月)。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分级诊疗就医新格局。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区域综合医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推进。区人民政府是推行改革的责任主体,区卫健委、发改委、编办、财政、人社、医保、审计、组织等各相关部门做到任务明确,要求明确,责任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改革、抓推进、抓落实。加强总医院的建设,制定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切实履行办医责任,建立督查、指导、考核和问责机制,确保改革任务有效落实。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互动,及时出台并完善配套政策,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保证改革措施有效落实。总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强化组织协调,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督导落实,做好经验总结和推广工作,编办要重点推进实施编制总额动态管理和编制备案制工作。发改委要积极争取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区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纳入玉泉区“十四五”规划。财政局要完善财政补助政策,改革财政补助方式,对政府六项投入实行分项管理。医保局要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落实总医院医保总额打包付费制度;要完善医药价格改革政策,建立动态调价机制。人社局要完善人员激励和保障机制,建立与总医院相适应的职称、职务晋升办法和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卫生健康委员会要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考核,并履行好总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各项职能。

(三)落实政府投入

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公立医院的投入力度,按照中央、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要求,落实应承担的公共卫生和医疗保障的支出责任。按照卫生区域规划,重点加大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及大型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及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农、支边等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以重新核定的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数核拨工资和事业经费。

(四)做好宣传动员

开展针对相关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的政策培训,统一思想认识,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做好政策解读,以群众获得感为切人点宣传建设成效,引导群众逐步转变就医观念,凝聚社会共识,共同参与和推进区域综合医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成熟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改革整体成效。

(五)强化考核评估

将总医院建设纳入全面深化改革、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总医院管理委员会要制定绩效考核标准,以公益性为导向,突出职责履行、医疗质量、费用控制、运行绩效、财务管理、人才培养、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等考核指标,加大基层服务能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健康促进、健康扶贫等体现公益性考核指标权重。总医院管理委员会和组织部门每年对医院运行和领导干部履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总医院管理团队的任免和奖惩挂钩,与财政补助、医保支付、薪酬总量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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