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规划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31
公文时效

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泉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31 14:30 来源: 政府办公室

区各有关部门: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玉泉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

2023年5月25日

玉泉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内政办发〔202165号)呼和浩特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呼政办发20222《呼和浩特市关于实现首府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呼党20223《呼和浩特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呼政办字202310和《玉泉区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玉政办发202276)总体要求,加快推进玉泉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政策保障体系,以建设宜学城市为目标紧紧围绕“崇文、重教、营商、自然”的发展思路,以打造教育创新发展示范区为指导方向,大力发展学前教育,聚焦儿童研究,深化课程变革,努力让每个幼儿接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行动目标

2023底,玉泉区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6%。

2024底,玉泉区公办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7%,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8%。

2025年,玉泉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均达到6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学前教育资源布局更加合理,政策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办园行为更加规范,师资水平和保教质量全面提升,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三、重点任务

扩大学位供给,夯实公益普惠发展基础

1.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以区为单位编制幼儿园布局规划

2023,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加强城镇新人口集中区域幼儿园建设,使公办幼儿园布局结构更加合理,公办园数量不断增加,逐年提升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使普惠性教育资源持续扩大2025年底认定21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玉泉区基本达到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教育局自然资源局)

2.加大幼儿园建设力度

建立幼儿园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幼儿园建设手续采用“集中受理、一站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理效率,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扩大学位供给。玉泉区通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移交、利用闲置校舍改建等形式,到2025计划投入使用公办幼儿园4所,新增学位960个。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发改区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3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

2023年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以及《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918号)总体要求,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回头看,全面摸清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底数和移交情况,分类界定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园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要在2023年底前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整改到位,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期盼。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

4.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

2023年起,按照《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出台幼儿园玩教具配备指南及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玉泉区玩教具设备配备方案并组织实施,同时落实专项经费,制定奖补机制,按照工作实际,给予差异性奖补。到2025年底,确保所有公办幼儿园玩教具配备达到标准,为幼儿创设良好的教育和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

突出公益扶持,扩大普惠园数量

5完善成本分担机制

2023年起,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要求,建立符合区实际的生均拨款、收费资助一体化经费投入机制,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到2025年底,实现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结构优化,加大经费支持,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

6.扩大普惠性民办园占比

结合实际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办法、补助标准和方式,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结对帮扶等扶持政策,制定区内民办园转成普惠园实施方案,逐年认定转办一批民办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到2025年,基本形成公民办并举、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

7落实困难群体资助政策

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受助群体的认定工作,按年度建立困难家庭幼儿的信息数据库,并且每半年进行一次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积极对接相关部门,确保受助学生的信息核对,资助资金的拨付,力争做到“应助尽助,应补尽补”全面落实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

8.保障特殊幼儿入园需求

支持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和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班。鼓励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试点,增加残疾适龄儿童入园机会。2023年起,玉泉区确定一所幼儿园开展融合教育试点,保障轻度残疾幼儿接受教育的合权益。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民政局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能力

9强化师德师风建设

全面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完善师德承诺制度,健全师德奖惩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幼儿园考核评估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业绩考核、职称评审、评优奖励首要条件,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着力解决师德师风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学期定期签订师德承诺书完善幼儿教师表彰制度,定期开展师德模范、最美教师评选活动,大力宣传师德模范典型事迹,引导全体教师不断提升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水平和依法执教意识。经过三年努力,建成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幼儿教师队伍。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

10.全力解决教师短缺问题

严格落实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创新教师编制管理,积极和区委编办沟通,探索编制总量管理,全力解决教师短缺的问题。教育局、委编办、人社局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结合我实际,落实“两教一保”配备要求,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情况进行全面核查,摸清情况,拿出切实可行调整补充方案,采取有力举措,逐步解决学前教育教师短缺的问题。在调整补充编制后仍然有较大缺口的,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补足配齐公办幼儿教师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人社局、财政局)

11.依法落实教师待遇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地区实际,切实提高公办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保证教师队伍稳定。逐步落实合同制教师同工同酬政策落实公办园合同制教师和普惠性民办园教师在职称评聘、资格认定、评优奖励、学习培训等方面与在编教师享有同等待遇,保障合同制教师合法权益。监督民办幼儿园配足配齐教职工并保障其工资待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

12.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逐步完善幼儿园教师准入机制,拓宽教师招录渠道,贯彻落实公开招聘公费师范生、高层次特殊人才、急需短缺人才倾斜政策。从2023年起,力争引进市外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等高层次幼儿教师。完善区属公办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扎实开展园长教师和保人员培训,每年由区教育局组织对幼儿园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举办1次全区幼儿园教师专业技能大赛,开展1次幼儿园建设管理观摩学习活动,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保教水平和专业技能。鼓励教师通过在职学习、离职进修等方式,提升学历文化层次。到2025年,全区幼儿园专任教师专科以上学历占比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

13.加强园长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园长任用办法,推行园长任期目标管理制度,建立能上能下动态调整机制。2023年起,逐步建成骨干园长队伍体系,提升共同体园长办园治教水平。强化园长办园能力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对幼儿园园长进行专业培训。通过园长论坛、园长专项培训、园长座谈交流等多种方式,提升园长综合管理能力。2025,全区力争选派5名园长到区内外知名幼儿园挂职锻炼,推动园长综合素质和办园水平全面提升。

构建学研训共同体,加大“名园长”培养力度,实施园长课程领导力提升行动,形成专家引领快速发展的新格局。支持鼓励园长以问题为导向开展课题研究,将各园研究成果在区内进行介绍、推广。

实施“专家型”“卓越型”“领航型”园长梯队建设计划,每年评选认定“领航型园长”1名、“卓越型园长”2名、“专家型园长”3名。组建“领航型园长”发展共同体,提升园长办园治教水平。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人社局)

注重示范引领,推动优质均衡发展

14深化办园方式改革

优化幼儿园办园方式,推行学区化管理,建立资源共建共管机制,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共用,建立高质量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集团化办园机制,实施名园集团化发展战略,推行“名园+新园”“名园+农村园”的办园模式。从2023年起,由玉泉区教育局深化集团化改革,以3+X结对共建为抓手,以玉泉区第一幼儿园为核心,带动北部老城区的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以玉泉区第三幼儿园为核心,带动西南片区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以玉泉区第七幼儿园为核心,带动东南片区公民办幼儿园共同发展推动公民办幼儿园办园水平整体提升。

责任单位:教育局

15实施“名优”带动计划

玉泉区按照市级示范园申报程序,成熟一所,申报一所,逐年增加市级示范园数量。每年选定优秀园长1名、优秀教师3名,并明确职责任务,开展帮带工作,推动学前教育实现优质均衡发展2025年,力争全区有自治区示范园3市级示范园4优秀园长3优秀教师10名,在名优示范带动下实现快速发展。

责任单位:教育局

(五)重视专业指导,着力提升保教质量

16.强化专业支持

加强学前教育教研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其专业支持作用。2023年起,按照教研人员配备要求,保障学前教育专职教研人员,完善学前教育教研工作制度,落实教研人员指导服务责任。

选取业务能力突出的园长、副园长组建兼职教研员队伍,合理划分责任片区,实施教研人员包联幼儿园制度,帮助指导幼儿园制定教育计划、开展保育活动、进行课程开发、提高保教质量。

充分发挥“学前教育名师工作室”“学前教育大讲堂”的引领作用,选取业务能力突出的学前教育工作者,有重点地开展领域活动,强化专业支持,扩大辐射面,推动城乡、区域、园所之间均衡发展。

责任单位:教育局

17.落实课程游戏化要求

严格落实幼儿园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保教要求。从2023年起,由教研员负责牵头组织相关人员制定幼儿园课程游戏化实施意见。

教研员要结合各园园所文化、办园特色等实际情况,以游戏化为核心,开发园本课程,逐步形成游戏化课程资源。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尊重个体差异,鼓励支持幼儿通过亲近自然、直接感知、实际操作、亲身体验等方式学习探索。通过开展课程资源评比、观摩、推广等活动,激发幼儿园课程建设活力,打造玉泉区游戏化课程资源库,同时深入开展全区幼儿园保教工作专项督导检查,持续开展幼儿园教学视导活动,实施“科学幼小衔接”做好家长教育工作,纠正小学化办园倾向,促进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责任单位:教育局

18.重视家园共育指导

全面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幼儿园开展家园共育指导,研究探索家园共育有效方式,推动形成家园共育合力。从2023,启动“家园共育示范园”评选活动,到2025年,评选区级优秀家园共育园3所。不断健全完善家园共育机制。组建家委会,完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收集家委会对幼儿园工作的建议,共同商讨各项工作计划,逐步完善家园共育措施,提升教育满意度水平;丰富家园共育形式,充分利用开放日、节假日,邀请家长走进幼儿园,零距离观摩并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活动,增进亲子感情,拉近家园距离;提升家庭教育水平,定期开展家长教育培训,通过家长会、家访、教师家长座谈、沙龙等形式,分享教育理念,交流育儿经验,促进幼儿健康成长。鼓励幼儿园面向家长和社区开展公益性0—3岁早期教育指导,为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妇联)

19.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

贯彻落实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坚持正确办园方向,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主的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帮助幼儿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幼儿身心健康。

推动自主游戏的组织与实施,开展自主游戏案例评比、自主游戏交流观摩、自主游戏专项培训等举措。大力推广安吉游戏,激发幼儿探究兴趣,培养积极的交往与合作能力,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快乐成长。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加强监督管理,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

20.理顺管理体制

对辖区内还未实行属地化管理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尽快理顺其管理体制,通过政府接收与优质公办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2023年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试行)》完成事业单位登记。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编办、人社局

21规范办园行为

严格幼儿园准入制度,规范审批程序,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完善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做好幼升小学籍有效衔接。从2023,实行幼儿园年检制度,对办园行为不规范的幼儿园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在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幼儿园暂停其招生。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基本信息备案及公示制度,及时公布并更新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收费标准、质量评估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

22.强化安全监管

进一步完善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将安全文化融入到校园整体文化建设之中,不断提高全区幼儿园安全教育水平和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继续深化“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做好校园安防“四个百分百”达标提升工作,进一步推动学校监控设备的升级安装,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警示标志标识、防冲撞设施,积极创建校园“标准化警务室”,到2025年底,再完成“二个百分百”建设目标。充分发挥玉泉区校园安全联席会议机制的职能,从2023,组建相关部门和街道办(镇)为成员单位的幼儿园安全监管联合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检查方式,定期深入辖区幼儿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指导幼儿园做好疾病防控、隐患排查、预警通报、应急处置等工作,不断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保障幼儿园长期安全稳定。建立无证园清理整顿机制,在2023年底前,坚决取缔无证园。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

23完善测评制度

建立健全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体系和监测办法,开展幼儿园质量评估监控。从2023年起,依托市教育部门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和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研究机构,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学前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体系,每年按期组织幼儿园保教质量监测评估,对全区学前教育发展、幼儿园办园水平、幼儿身心发展等情况进行评估,并发布评估报告,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和幼儿园办园质量有效提升。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统筹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发展行动计划落实机制。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完善组织实施制度,整合各类资源,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行动计划有序推进、落地见效要明确职责任务,积极与教育部门衔接,主动承担分配工作,分项分类确定完成任务时间节点,加大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力度,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强化投入保障

健全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财政预算和经费投入,确保各项计划实施所需资金按时足额到位。保证学前教育公共预算支出比例逐年增长。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和市级项目经费支持,多渠道筹措学前教育建设经费。上级下达专项经费和幼儿园收取保教费足额及时拨付到位,不得滞留、提取、挤占、挪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所需。

(三)强化部门协同

建立全区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行动计划,推进联席会议制度,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区教育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区委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各有关部门加强工作协调,细化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节点,压实部门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确保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高质量如期完成。

(四)强化督导考核

建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完成任务时间节点及责任人,实行推进工作月报告、季通报、年度考核制度。组织专业力量对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发挥教育督导作用,建立常态化督导机制,将行动计划推进情况作为督导重点,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五)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现代媒体等,大力宣传学前教育政策,及时报道行动计划推进情况,集中展示发展成果,交流推广先进经验,提高全社会对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加强舆论引导和社情分析,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学前教育良好氛围,为全面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坚强保障。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