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4-00092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4-00092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6-07
公文时效

玉泉区民政局关于对市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13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6-07 15:24 来源: 民政局

赵文婧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全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标牌规范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政府2020年第38次常务会议纪要“今后新建道路路名牌施工建设由市住建局统一负责,市民政局负责道路命名。”精神,市区街路巷路名牌设置管理工作已移交市住建部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地名 标志 GB17733-2008)和《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关于指导呼和浩特市规范使用地名标志标牌的通知》要求,设置路名标志牌具体内容以“汉字、蒙古语、罗马字母拼写”三种文字组成。汉语拼音拼写方法按照《中国地名汉语拼音字母拼写规则(汉语地名部分)》的规定执行,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拼写按照《少数民族语地名汉语拼音字母音译转写法》拼写,规范地名的罗马字母拼写,不得使用英语拼写罗马字母。

您提出我市存在道路标识翻译不规范问题,经排查,主要是由住建部门新设置的路名标志出现样式不统一和文字使用不规范等问题。为规范设置管理我市道路标志,市民政局已函告市住建局参照国家标准加快整改,并提供了街路巷标志标牌标准,确保规范设置街路巷标志标牌。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呼和浩特市地名管理条例》规定,加强对地名标志的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告知责任单位整改。

签发人:吴建军

联系人:王瑞兰

联系电话:3956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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