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
索 引 号 0001152802JY/2025-0004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8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JY/2025-00045
主题分类 教育
发布机构 教育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9-28
公文时效

关于对玉泉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5-09-28 15:49 来源: 教育局

邢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婴幼儿照看服务队伍建设及增设婴幼儿娱乐设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写到“鼓励支持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的建议非常好。2024年—2025年,我区15所公办幼儿园向区卫健委申请幼儿园开设托班,截至目前,9所公办幼儿园已完成开设托班的条件,下一步,根据周边婴幼儿的实际需求,开展托育工作。区卫健委正在陆续向其他6所公办幼儿园进行实地勘察,符合开设托班的幼儿园陆续审核通过。

您在提案中写到“加强对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开展岗前职业培训,依法试行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的建议非常好。

目前,随着社会对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的不断增长,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问题日益凸显。部分从业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不足,缺乏系统的岗前培训,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婴幼儿照护服务的质量和安全。

下一步,区教育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培训体系建设方面: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开设与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如幼儿保育、早期教育等专业,为行业培养专业人才。

2.资格准入与监管方面:要求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同时,通过年度检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托育机构从业人员实行常态化监管,确保从业人员符合资质要求。

3.与其他部门的协同合作: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与卫健、人社、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与卫健部门共同做好托育机构的卫生保健指导和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与人社部门合作,完善职业资格认定和培训补贴政策;与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加强对托育机构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认真落实上述措施,不断加强育婴员、保育员等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婴幼儿照护服务质量,为婴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