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F/2026-00013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F/2026-00013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公文时效 |
张利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大库伦村增设公共交通、规范设置共享单车停放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玉泉区城管局聚焦实地看、现场议、当面定、合力办,全力推进建议落地。一是牵头实地踏勘,摸清现场实情。我单位组织共享单车监管责任人员,专程前往大库伦村开展实地调研,重点排查村内主次通道、群众集中出行路段、人流集散点位,全面摸排适合设置停放点的合规区域,同步梳理车辆停放、秩序管理、便民出行的核心痛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定位准。二是联动共享单车企业,统筹协同推进。针对共享单车运营主体多、区域划定难统一的问题,我单位专门召集辖区7家共享单车运营企业负责人,共同前往大库伦村现场办公,向各企业明确代表建议要求、村民出行需求、停放秩序管理标准,统筹协调企业统一划定运营服务范围、同步布设停放点位、规范投放运维管理,杜绝企业各自为政、点位设置混乱的问题。
经我单位统筹推进、多方联动落实,您提出的推动共享单车合理投放建议,已在大库伦村规划了1处共享单车停放点位,可停放流转共享单车100余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