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6-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6-0001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5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6-01-05 09:55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稳定和完善我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政策,保持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播种面积基本稳定,促进粮食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呼和浩特市农牧局、财政局和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制定了《呼和浩特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现将方案要素解读如下。

补贴对象: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生产者。

补贴范围:各地当年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种植面积。

补贴标准:各旗县区根据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原则上县域内同等条件下亩均补贴标准保持一致。

不予补贴情况: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的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违规种植的不予补贴。除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平均亩产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要依法依规细化不予补贴的情况。

   

        来源:市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