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SJ/2024-00054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J/2024-00054 |
主题分类 | 审计 |
发布机构 | 审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6-18 |
公文时效 |
行政事业单位是代表国家行使法定权力和职责、由财政资金保障供养的单位,其往来款项是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发生的一种待结算经济行为,即会计上的应收或应付款项,反映着行政事业单位的债权债务关系和会计成果。经审计,发现某事业单位存在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的现象,其特点是笔数多、金额大、挂账时间长,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因此,管好往来账款至关重要,不仅能避免该单位资金长期占压,及时收回债权,按时归还债务,还能减少坏账损失,加速资金周转,合力调配资金,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针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一是提高重视程度,“清旧账、管新账”。单位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要对以前年度形成的款项进行彻底梳理,厘清往来款形成的时间及原因,对涉及的单位和相关人员,逐一提出解决措施并认真执行;同时要对新发生的往来款项严格把关,加强与相关单位和业务人员的联络沟通,及时进行账务处理。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强监管、严审批”。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领导干部要落实往来款定期清理责任制,严格审批往来款项。会计人员要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会计核算,不得将本级财政或上级主管部门拨入的专项资金长期挂往来账,不列入相关收入科目核算,也不得对已收回的应收款项不予冲减,要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