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23-006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23-00615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12-12 |
公文时效 |
1.补贴政策。
2023年全区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用于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稳定玉米种植面积,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
2.补贴额度。
根据呼和浩特市要求,测算生产者补贴资金时,基期统一调整为2022年。玉米测算基期由2014年调整为2022年,大豆测算基期由2019年调整为2022年。适当提高大豆生产者补贴、降低玉米生产者补贴,扩大补贴差额,充分调动农民种植大豆积极性。
3.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全区范围内玉米、大豆生产者(包括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等)。对于土地流转,补贴资金应发放给实际玉米、大豆生产者。如由土地发包者领取的,涉农乡镇、办事处要引导发包者相应减少土地流转费,真正让玉米、大豆生产者受益。
4.补贴范围。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范围限定为合法耕地,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黄河河道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非法种植的不予补贴。在没有较大灾害的情况下,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低于当地常年平均水平50%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明显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
5.补贴依据。
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按照当年实际玉米、大豆种植面积及补贴总额进行计算。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严格限定在任务面积内,依照全市补贴标准执行。
6.补贴标准。
(1)清种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提高大豆生产者补贴,降低玉米生产者补贴,大豆每亩补贴321.6元。玉米补贴标准根据实际种植面积及补贴总额进行计算。
(2)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2023年对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5000亩任务的种植户,给予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
(3)2023年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补贴标准。在市政府下达任务范围内的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生产者可以继续享受大豆、玉米生产者补贴,按照亩均玉米种植比例和亩均大豆种植比例结合我区玉米生产者补贴标准和大豆生产者补贴标准合计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