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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3-00085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3-00085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5-19
公文时效

玉泉区民政局关于落实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工作推进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5-19 16:25 来源: 民政局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工作相关安排部署,现将玉泉区民政局牵头落实全面提升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工作进展情况逐项报告如下:

一、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构建党委领导、党政统筹、多元共治、简约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

完成情况:《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由呼和浩特市民政局起草,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中,经了解预计20236月份发布实施。待发布实施后,区民政局将就《呼和浩特市街道办事处工作条例》组织开展学习培训。

二、科学稳妥推进街道行政区划变更调整,以尊重历史形成的老街道和重点商业区街道现状为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人口、面积超大的街道进行适当拆分,对人口、面积较小的街道进行合并,按照法定程序,报请上级批准后,增设新的街道,暂不具备条件的,先行设立区域服务中心过渡,实行扁平化管理。按照规模适中、人口适度、管理便利的原则,对现有社区数量和范围进行科学调整。

完成情况:我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已于20232月报市政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完成了社会公众征求意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等程序。2023323日由市民政局提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并通过了《玉泉区部分镇街道行政区划变更方案》,呼和浩特市政府已于411日报自治区政府进行审批,目前待审批通过。

三、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按照常住户1000户至3000户左右的标准设置,对常住户超过4000户、且社区管理负荷过重的社区,原则上进行拆分,对常住户小于1000户且有条件与周边社区合并的,原则上进行合并。

完成情况:截止目前,我区共有75个社区,其中2022年新增了12个社区,目前未备案,分别是昭君路街道10个社区,西菜园街道2个社区。按照1000户至3000户左右设置社区,对超过4000户且社区管理负荷过重的社区进行拆分的原则,2023年我区拟在已有75个社区的基础上再增加9个社区,撤并1个社区,调整后全区共83个社区,调整方案已于2023415日区政府第3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目前待市政府常务会审议。

四、严格依据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确定社区工作事项,按照“精简、高效、规范、便民”的原则,全面清理不应由社区承担的行政化工作任务。定期调整公布社区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严格执行清单外社区公共事项准入制度,建立社区居委会准入事项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未经区城市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城乡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党政群机构不得将自身权责事项派交社区承担。社区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责任主体为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在职责范围内提供必要协助。须全部委托社区实施的,应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或向社区拨付工作经费。不得将社区作为行政执法、房屋征收、拆临拆违、招商引资、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严格社区印章管理,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和超出社区职责范围的证明,相关部门一律不得要求社区出具。

完成情况:一是研究并绘制了《社区公共事项准入流程图》印发至责任单位,并请各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严格执行公共事项准入制度。二是转发市委、市政府印发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第一批)》《社区公共事项申请准入社区审批表》《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事项清单》至各责任单位、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及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执行。三是分别于2023417日、421日组织开展摸排目前我区社区承担的事项情况及出具证明材料的情况。在两次数据摸排的基础上,于54日经各镇、办及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第三次梳理汇总并合并同类项,目前我区不应由社区出具的证明共计33项;共承担148项公共事项,其中含24项不应由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第一批),45项不在《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清单》《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内的事项。

五、持续清理规范社区工作机构和牌子,除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不得要求社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挂名称牌子。

完成情况:按照“除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明确要求外,社区办公场所对外只悬挂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牌子,其他牌子和组织机构一律取消”的要求,经各镇办梳理摸排及规范,截至目前,所有社区从原有419个牌匾中摘牌230个,保留了189个,保留的牌子分别是: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新时代文明实践站。

六、全面整合清理社区需要填报的各类台账和报表,实现综合采集,多方利用。

完成情况:以怡景翠华林社区和温都日乐社区为试点,收集两个社区向各部委办局填报的各类报表及台账,目前共收集90个报表及台账。目前针对这90个报表及台账,按照社区依法依规承担的工作事项为标准,按人、事、单位、固定资产4方面的信息分类,努力研究制定“一套表”,实现社区只填“一套表”各单位综合利用的作用,目前已将90个报表及台账合并相同内容,整合梳理成36张报表台账,还需继续精简完善。

七、严格控制社区参与的考核评比活动,不符合相关规定和无实际意义的一律取消。新增考核评比项目,除按规定明确要求开展的之外,一律不得组织实施。

完成情况:经各镇办、社区摸排梳理,目前社区参与的考核评比活动如“12345接诉即办排名”“数字化城管排名”“禁毒人员学习排名”“煤改电户数排名”“学习强国排名”等共计29类。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中,取消没有明确规定及没有实际意义的考核评比活动。

八、统筹规划涉及社区的各类督查检查,实施计划清单管理,严控总量和频次。除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层层要求社区签订各类责任状或对社区实施“一票否决”。

完成情况:经各镇办、社区摸排梳理,目前涉及社区参加的各类督查检查如“民族团结工作检查”“排查整治危房安全隐患”“食品药品安全检查”“治理燃煤散烧”等共计21项;涉及社区签订的责任状如“禁燃禁放保证书”“燃煤散烧责任状”“门前三包责任状”“禁毒工作责任状”等共计11个。目前正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中,取消没有明确规定及没有实际意义的督查检查及责任状。

九、严格执行城市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以党群服务中心为基本阵地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布局。明确街道社区办公、服务、活动、应急等功能设施(用房)面积标准,街道党群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面积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新建和改造住宅小区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配建社区服务用房。城市改造腾退空间优先用于补充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

完成情况202212个新增社区已成立筹备组,并确定人员,按照相关规范标准配备了供社区使用的办公用房,其中5个社区已具备办公条件,可以投入使用;5个社区办公场所正在装修中;2个社区办公用房正在建设当中。2023年拟新增的9个社区中,5个社区办公场所正在装修中;4个社区办公用房正在建设当中。

十、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基层治理激励政策,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

完成情况:目前已有6家社会组织机构承接了我区8个街道办事处“五社联动”工作,分别是玉泉区领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呼市华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呼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内蒙古益民政务数据服务中心、呼市沐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其中2家社会组织玉泉区领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呼市华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时承接了2个街道办事处“五社联动”工作。

2023412日,邀请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李晓晨科长及专家教授为承接“五社联动”社会组织机构针对“五社联动”工作开展进行了培训交流,并对“五社联动”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任务和服务标准指导目录进行了纤细的解读和培训。

2023425日区民政局理财小组组织召开了关于“五社联动”专项资金拨付会,确定了今年需拨付承接机构的专项资金金额及拨付批次。

426日,玉泉区民政局全员参加由玉泉区委组织召开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议,以“五社联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为主题,特邀中国社会工作学会秘书长邹学银教授聚焦五社联动政策及背景、五社联动实务工作,特别是在中国的本土化发展情况就加强社区治理能力提升等多方面进行详细讲解。

十一、全面推进街道(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党组织健全、管理规范、有专业社工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社区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打造社区社会组织品牌。

完成情况2021年分别在长和廊街道办事处、大南街街道办事处、昭君路街道办事处建立了3家社工站,分别由玉泉区领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呼市华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及呼市智慧养老服务中心三家社会组织机构承接建设;2022年通过三方比价确定了内蒙古益民政务数据服务中心、玉泉区领益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呼市沐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内蒙古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及呼市华晟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接另外5个街道办事处社工站建设。目前各机构已对接各街道办事处,准备入驻街道办事处,派驻社工站工作人员。

2021年至2022年,玉泉区以社区平台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基层服务臂力,社工站累计培训75次,培训时长220学时,培训人数611人。

为进一步加强各社工站服务社区服务群众能力,412日,邀请呼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李晓晨科长及社工站建设专家评估组成员,为8个办事处、8个社工站及相关人员社工站建设专题培训会。明确社工站职能职责及服务标准,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夯实基础。417日,邀请社工站评估组成员针对各社工站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习,并对社工站档案材料的规范性进行了现场指导。

十二、加大支持保障力度,积极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助力和谐社区建设。发展社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增强社会工作的发展活力。

完成情况: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为困难群众和有需求的居民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开展社区照顾、社区融入、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等服务。2021年至2022年,开展服务活动325次,受益人数9448人。培养社区社会组织骨干人才277人,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265次,受益人数1125人。

2023年依托“活源善治·玉泉区市域社会治理强基创新项目大赛”主要征集到来自社会组织、居民自组织、网格员和青少年等群体公益点子31个,形成项目书20个,类型涵盖社区居民融合、文化生活、社区氛围营造、社会心理服务等内容。申报项目覆盖一镇八办,16个试点社区,带动20支社会组织、居民自组织参与。下一步将对接每一个申报项目团队,并逐步对各妙招进行优化指导,力求培育孵化出资质健全、合法合规的社会组织,继续征集

十三、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力培育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健全志愿服务供需对接、组织、激励、保障等机制,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成效明显的常态化志愿服务体系。

完成情况:以社区志愿服务队伍为依托,促进社区融合发展。2021年至2022年,各社工站累计培育骨干志愿者321人,引领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活动社区志愿服务队伍20个、149场,受益人数4755人。

十四、积极链接社会各方慈善资源,探索建立社区慈善救助基金和社区服务专项基金,形成困难群众与社会慈善资源对接机制和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为创新社区治理提供资金支持。

完成情况:依托“五社联动”,以社会慈善资源为助推,充分发挥对困难群众的慈善救助作用,2021年至2022年,链接社会慈善资源,累计捐款捐物折合344200元。

2023年为更好满足困难群众的救助服务需求,充分发挥慈善组织救助力量,玉泉区民政局探索建立困难群众与社会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力求整合社会资源,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加大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困难群体的救助帮扶。结合玉泉区实际,研究起草了《玉泉区民政局探索建立困难群众与社会慈善资源共募共用共享机制实施方案》,初步预想通过利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平台,在全区范围内选择4个社区启动试点,设立“幸福家园”村社互助基金,推出慈善公益项目,开展网络公开募捐。

十五、健全完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联席会议协商议事制度,聚焦群众关心的民生实事和重要事项,定期开展民主协商和决策,拓宽基层各类群体有序参与基层治理渠道,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严格执行“三务”公开、民主评议制度,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建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民情日记、常态化走访等制度,及时响应居民诉求。

完成情况:已实地走访大召社区、三里营东社区基层议事协商平台搭建及作用发挥情况,目前已有基础议事协商基础,需要结合已有经验进行议事协商机制的探索。联合区委组织部,共同起草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联系群众机制》,预计5月初印发。

十六、按照社区规模、人口数量和管辖面积,通过选任、公开招聘、依规转入等方式,合理配备社区工作者,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补充,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保持合理规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纳入的,要结合社区工作实际,合理设定年龄、学历等招聘条件,确保进入人员能够保持稳定。推进编制资源向街道(镇)倾斜,充实社区工作人员力量。

完成情况:已按照区委、区政府及上级单位相关要求做好了市招社区工作者分配工作,并根据人员流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确保社区工作者队伍保持合理规模。

十七、加大对社区工作者教育培训力度,构建分级负责、各有侧重的培训培养机制,培养“一专多能”的社区工作“全科人才”。

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夯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人才基础,加速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导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能力考试,依托线上“中社网课”,紧扣2023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大纲要求,对我区155名社区工作者进行考前培训,以不断提高玉泉区持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比例。

2023426日邀请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办公室主任以“‘五社联动’机制如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升级”为主题对各镇(街道)、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及玉泉区各社区书记进行专题培训。

十八、完善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制度,落实社区工作者“五险一金”、体检、带薪休假等福利待遇。鼓励引导社区工作者提升学历和职业能力,并根据学历层次和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调整岗位等级。目前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社区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区级自主招考聘用的社区工作者等各类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经考核合格的,纳入“三岗十八级”绩效薪酬体系管理范畴。

完成情况:一是按照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呼和浩特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管理办法(试行)》(呼民政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我区现已纳入“三岗十八级”人员共820人,其中市招社区工作者801人全部纳入,区招合同制社区工作者19人,按照“应享尽享”的原则,目前820人均享受“五险一金”福利待遇。二是根据学历层次提升、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获得荣誉、考核结果等情况调整岗位等级,目前已有247名执行“三岗十八级”人员调整了岗位等级。三是研究并起草了《玉泉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讨论稿)》目前待正式印发。

十九、建立日常关心关爱、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社区工作者制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提升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

完成情况:研究并制定了《玉泉区民政局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社区工作者实施方案(试行)》,目前待联合区委组织部及区工会联合发文,并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结合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关心关爱、重大节日走访慰问社区工作者工作。

二十、区委、区政府建立健全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加大对推动基层治理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为街道社区减负增效赋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街道社区职责任务明晰,协调调度有力、工作经费充足、人员队伍稳定。对擅自增加街道社区工作任务和工作事项或不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工作的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成立了玉泉区民政局全面提升首府城市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能职责,建立了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机制,督促指导各责任单位稳步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玉泉区民政局    

20235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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