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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HB/2023-0002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HB/2023-0002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07-27
公文时效

2023年玉泉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3-07-27 09:17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为全面加强玉泉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玉泉区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质效和执法队伍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建设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铁军,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学好用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总体要求,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持续提高执法效能。充分发挥大练兵补短板、强基础、激活力、抓落实的“指挥棒”作用。通过重点案件查办、实战比武、移动执法系统应用等对个人进行练兵。

二、练兵范围

(一)全年练兵。2023年全年,将大练兵活动与全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紧密结合,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落到实处。1-11月份练兵情况纳入2023年评审,12月份的练兵情况纳入次年评审。

(二)全员练兵。大练兵参与对象覆盖全体执法人员。

(三)全过程练兵。大练兵活动结合日常执法工作、专项行动、“双随机、一公开”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开展,贯穿制度建设与落实、现场监督检查、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非现场监管执法、执法稽查、强化企业守法服务等工作,开展执法全程练兵。

三、练兵内容

(一)严肃政治纪律强作风

压实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把“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作为加强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的手段,组织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推动执法人员提升政治素质,强化责任担当、锻造优良作风。同时针对部分执法人员理论知识储备不够、现场执法要点不清、发现问题能力不足、标准技术规范掌握不够等问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执法理论知识培训,不断夯实理论基础,切实解决执法人员政策要求不清、执法能力不足、调查取证不规范、适用法律不精准等突出问题。

(二)全面强化实战练兵

聚焦生态环境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持续统筹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加强对涉气、涉水、涉危险废物等环境行为的监管。

(三)夯实队伍建设强基础

从执法人员中确定1-2名具有较好的生态环境保护业务和法律基础知识、熟悉相关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要点、有相关重大案件查处或重点问题的现场调查处置经验的执法人员作为“执法人才库”对象,鼓励升级改造移动执法系统,拓展系统功能、规范系统应用,规范执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实现现场执法和案件办理全过程记录。

(四)严格依法行政强规范

开展执法稽查,充分发挥稽查监督纠错作用,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五)聚焦重点领域强实效

加强与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衔接联动,重点查办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件、涉及排污许可执法、举投奖励、正面清单、轻微免罚、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案件,持续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力争在大练兵活动期间集中办理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持续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六)提升执法温度强服务

统筹执法监管与帮扶指导,针对企业积极开展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等活动,提高企业自主守法意识,压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构建远程服务与执法帮扶新体系,有序、高效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强化监督。深化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调整实施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推行审慎包容差异化执法,优化营商环境。

(七)加强执法系统使用

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移动执法系统使用要求,持有执法证人员每月至少参与1次现场执法检查,在现场执法工作中一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确保在编在岗执法人员每月人均上报有效执法检查记录5条以上,切实提升执法监管平台人员活跃率,确保数据完整性、规范性和时效性,逐步实现生态环境执法检查全业务、全流程信息化,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精准化和智能化水平。

(八)创新执法方式强监管

创新执法监管方式方法,加强污染源非现场监管执法手段的运用,综合采取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在线监控数据、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无人机巡查等非现场执法手段开展执法监管工作,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切实提高执法监管钋对性。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6月)。召开专题会议,在总结往年大练兵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部署 2023年大练兵工作。聚焦本地区环境突出问题,以“两打”行动、案卷评查、监督帮扶等弱项为突破口,全面梳理练兵内容,有针对性的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联络员,全面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

(二)活动实施阶段(2023年6月-10月)。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积极报送大练兵活动信息和执法工作动态,要坚持立足实际,紧贴实战需求,按照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本着苦练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基本功、强化法治意识、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的要求提交参评材料,市生态环境局组织进行初步评审。于10月 15日前将大练兵总结、表现突出个人候选名单、总结报告及相关佐证材料报送市局进行评选,原则上,根据评审细则,推选1-2名候选个人,由市局综合评价后向生态环境厅推荐。

(三)总结推荐阶段(2023年11月)。11月5日前市局将完成全市大练兵活动效果的评审推荐工作并向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送.主要评价各旗县区活动实施、执法案件质量、案件数量、监督帮扶“实战练兵”、专项行动表现、日常监督执法工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发现问题能力、执法公众满意度、大练兵期间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等。市局将推动出台相关奖励制度,对获得表扬的集体及个人进行嘉奖。

五、组织保障

为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顺利开展,我局成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领导组,负责统一组织领导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坚持政治练兵,突出党建引领

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强化党建引领、加强纪律监督,筑牢党风廉政底线,存在廉政纪律问题的,不得推荐参加国家组织的监督帮扶、技能比武等各类活动。行政区域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较大负面舆论影响的,不得参评。集体或个人在练兵活动中严重弄虚作假的,取消参评资格。

(二)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

提高全局意识,加强组织协调,统筹部署大练兵活动,聚焦本地区环境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巩固优势项目,攻坚弱势项目,提高练兵成效,“一把手”负总责,将大练兵作为重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全程跟踪、责任到人、盯办落实,确保大练兵成绩全面提高;各执法人员要转作风、强业务、补短板、提效能,坚持全年练兵、全程参与、争先创优,争做执法练兵表率。

(三)发布典型案例,严格评选标准

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做到以案强兵。重点查办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案件、涉及排污许可执法、举报奖励、正面清单、轻微免罚、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案件,同时编制形成典型案例进行公开。于每月20日前报送市局不少于2篇典型案例,达到查处一个,震慑一片的作用。同时全体执法人员要认真学习评选细则和大练兵信息报送要求等规定,对照细则细化分工,精心组织夯实责任,严格评选精心选拔,上报一批优秀执法案例和典型事迹,推荐一批政治坚定、组织有力、作风过硬、执法严明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支队将定期对各旗县区大练兵活动成绩进行综合排名,纳入2023 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考核并通报结果和排名。

(四)加强宣传报道和信息公开工作

要加强信息采集和材料报送,特别是执法练兵成效的宣传报道,把各项执法工作成果和经验做法宣传出去、展示出来,及时推广大练兵先进做法和个人典型事迹。要畅通执法政务信息报送渠道,指派专人负责,展现执法人员精神面貌,对投稿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并根据先进集体评选细则计分。

每月20日前向支队报送执法政务信息,市生态环境局将定期在官网刊发大练兵做法和典型事迹,优秀稿件上报总队,审核汇编后向《生态环境执法前沿》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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