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23-00377 | 主题分类 | 妇女儿童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G/2023-00377 |
主题分类 | 妇女儿童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8-21 |
公文时效 |
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玉泉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2年8月15日
玉泉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保障困境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优先,强化源头预防和综合治理,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监测预防、发现报告、风险评估、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推动建立“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督为保障、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形成“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权益优先、利益最大化。以人为本,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预防和减少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监护、教育、发展等问题,促进其健康成长。
(二)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坚持从源头抓起,筑牢基础防线,完善困境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加强对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的监督指导和救助帮扶,依法干预处置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三)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切实履行政府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整合政策资源、部门资源、层级资源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积极推动各方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构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
三、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不断强化政府各部门工作职责,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营造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上下衔接贯通、部门协调联动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工作力量有效加强,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得到更加充分保障。
四、主要任务
(一)强化家庭监护责任
强化家庭保护责任意识,明确家庭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发动全社会监督家长依法履行第一保护人的职责和义务。教育引导家庭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提高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确保适龄未成年人依法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对问题家庭进行监督干预,任何个人或单位发现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报告其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由其对当事人予以劝诫、制止,不听劝阻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予以告诫,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推进儿童福利机构拓展集养、治、教、康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于一体的社会服务功能,探索向社会残疾儿童提供服务。
主要责任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团区委、区妇联
(二)加强学校保护工作
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开展反欺凌、交通安全、应急避险自救、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安全教育。将学生欺凌防治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范围、作为教育质量评价和工作考评重要内容。指导学校定期全面排查,及时发现苗头迹象或隐患点,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惩戒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处置欺凌事件。学校要将未成年人的辍学、失学、逃学信息及时通报其家长或监护人,由学校和父母或监护人共同做好辍学、失学的劝学、返学工作。对沾染不良习气的未成年人,要通过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矫治不良习惯,纠正行为偏差,确保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学困难的,采取整合社会资源的形式给予必要的帮助。
主要责任部门: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三)加大社会保护力度
建立强制报告线索的受理、调查、处置和反馈制度。加强强制报告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培训和教育引导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落实专人专岗负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定要求,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依托家庭、村(社区),开展辖区内未成年人评估摸底工作,掌握未成年人生存现状,按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家庭暴力等情况,确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困境类型,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基本信息档案。建立未成年人随访和定期回访制度,及时发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可能遭受侵害、外出流浪的迹象,采取主动介入、积极干预的措施,预防侵害行为和外出流浪行为的发生。村(居)委会要组织动员辖区居民密切关注困境未成年人的生活状态,一旦发现有侵害行为发生或发现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及时处理,对未成年人采取保护措施,并根据救助需要护送其到救助保护机构、医疗机构。
主要责任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民政局
(四)完善网络保护工作
推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行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加强涉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和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规范管理,完善未成年人网课平台备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实施侮辱、诽谤、猥亵或恶意损害形象等网络欺凌行为,指导网络运营者及时配合制止网络欺凌行为并防止信息扩散。严格实行网络游戏用户账号实名注册制度,推动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网络游戏时段、时长,规定时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严格规范向未成年人提供付费服务。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推进未成年学生在校专心学习。
主要责任部门:区委网信办、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
(五)强化政府保护职能
完善因突发事件影响造成监护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制度措施。进一步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建立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困境未成年人分类保障,分类实施困境未成年人保障政策。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境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及时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对因突发意外事故或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陷入临时困难、且又不符合低保保障条件的家庭,按规定给予临时生活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依法依规及时清理中小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周边设置的营业性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及烟(含电子烟)、酒、彩票销售网点。对部分儿童用品依法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
主要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落实司法保护职责
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实行教育、感化、挽救,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中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不公开审理、犯罪记录封存、附条件不起诉等特殊保护制度,积极实施管护帮教和社区矫正,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综合运用救助保护信息系统、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及时查找流浪未成年人、弃婴、被拐卖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加强未成年人毒品预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从小认清毒品危害,自觉抵制毒品。依法严厉惩治引诱、纵容未成年人从事吸贩毒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严厉打击操纵、胁迫、诱骗、唆使、利用未成年人进行乞讨、偷盗或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以及拐卖、猥亵、残害、暴力惩罚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漠视、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等事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解救未成年人,收集保存相关证据,评估未成年人受伤害程度,为未成年人提供及时保护、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等服务。依法查处生产、销售用于未成年人的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玩具、用具和相关设施设备违法犯罪行为。
主要责任部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鼓励其考取社会工作职业资格;定期进行政策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专业化水平。
(二)加大保障力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将未成年人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提供专业服务。加强民政部门和政府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支持。
(三)深入宣传引导。要积极整合舆论资源,主动借助新兴媒体,切实运用各类阵地,系统宣传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理念、方法和作用,提高公众对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宣传部门要制作关爱困境儿童公益广告,通过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考核督查。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落实工作任务的考核,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部署落实到位,完成工作既定任务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