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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HB/2023-0004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0-25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HB/2023-00046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3-10-25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关于做好起炉前准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0-25 15:47 来源: 生态环境分局

各供热企业:

2023年冬季供暖即将开始,为了保障起炉期间空气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范围

玉泉区内燃煤供热锅炉企业

二、实施要求

1、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燃煤供暖企业开展错峰起炉的通知》(呼环通〔2023〕179号)的要求执行。

2、做好供暖前污染治理设施及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做好校准、校验工作,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同时做好脱硫脱硝药剂购置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污染防治设施同步投入使用。严格执行停启炉报备制度,避免生产设施未检修、维护引起违法违规行为。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在供暖期间对供热锅炉、管网、换热站等供热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护,排除安全隐患。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公开应急响应措施,保障各项应急措施落实到位。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玉泉区分局

2023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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