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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2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2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25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23
公文时效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7-23 10:20 来源: 政府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 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商外资字〔2024〕393号)、《呼和浩特市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精神,加快落实“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点任务,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持续推进首府高水平对外开放,现印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请相关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实施。


玉泉区商务局

2024年7月22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和《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的行动方案>的通知》(内商外资字〔2024〕393号)精神,加快落实“建设国家向北开放重要桥头堡”重点任务,不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 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稳步扩大外商投资规模

(一)加大重点产业引进外资力度。落实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结合我区重点产业链延展招商主线,瞄准前沿技术催生新质生产力,紧密围绕我区绿色农畜产品加工、生物医药产业定位,有针对性的深化生物制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精准延链补链强链招商,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大力招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一批科技水平高、辐射带动强、产业特色突出的外资项目。

(二)积极承接外商投资企业梯度转移。落实制造业企业用地、用能、用工、物流等降成本政策扶持。鼓励各类开放平台,探索通过产值、利益等分享机制,与东部沿海、京津冀地区结对开展产业转移协作,发挥京蒙协作作用,承接外商投资企业整体性梯度转移。

二、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三)拓宽吸引外资渠道。加大外资总部机构的招引培育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企业申报呼市玉泉区总部企业,推动制造外商投资企业不断向产业链两端拓展业务,实现“生产+总部” 转型。支持外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合资合作,鼓励优质企业通过境外上市等方式利用国际资本。

(四)做好利用外国主权财富基金项目储备工作。在高新技术、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能源、高端医疗器械和药品、高端石化、智能制造、重大装备、半导体、科技媒体通讯等领域,挖掘符合条件的潜在合作项目。

三、强化政策要素保障

(五)全力保障外资项目落地。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要素跟着项目走,依法依规给予外资项目土地、水电、用工服务重点倾斜。统筹全区能耗和环境容量指标,对符合条件的重大外资项目予以保障,提升资源配置效率。

(六)落实外商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对外资研发中心的指导服务,支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税收优惠。支持外资投资国家鼓励发展领域,对符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落实鼓励类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有关配套政策。

四、推动外商投资企业科技创新

(七)支持外资研发中心设立。支持跨国公司和国际科研机构在呼设立实体化研发创新中心或开放创新平台,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及其研发中心承担重大科研攻关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外资研发机构,申报市级、自治区级科技计划项目。

(八)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积极为外商投资企业申请发生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依法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符合条件的外资研发中心采购国产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科学研究、科技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五、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九)坚持外商投资企业圆桌会议制度。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服务保障机制,定期举办圆桌会议,畅通表达渠道,做到“有事必应,无事不扰”。建立圆桌会议问题清单台账,协调解决企业问题。加强政策宣介,围绕外商投资企业热点关注进行政策解读。

(十)健全外商投资权益保护机制。贯彻实施外商投资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完善多元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推动投资争端有效解决。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对信用风险低的外商投资企业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健全外商投资投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涉及多部门事项或政策性、制度性问题。制定各类涉外经贸政策措施应依法听取外商投资企业意见,合理设置新出台政策过渡期。

(十一)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依规平等享受本市产业发展支持政策。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平等维护内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

(十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加强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建设,重点面向高端装备制造和绿色农畜产品、生物制药等领域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供集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六、健全外资招引工作机制

(十三)充分发挥开放平台作用。强化开放平台外资招引主阵地功能,推动生物医药、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等主导产业升级,支持新型产业外商投资企业提级扩容发展。

(十四)完善投资促进机制。推进外商投资招商引资工作。抓住中蒙博览会、向北开放论坛、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投洽会等会展平台,创新招商引资模式,推动完善政府部门、引资机构、商会、协会、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外商投资促进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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