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XZ/2024-00415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Z/2024-00415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公文时效 |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对保障对象进行分层分类管理,现将分层分类监管说明如下:
一、分级监管依据
2024年四季度,玉泉区民政局持续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管理,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呼政办发[2022]71号),并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增发、减发和停发。
二、分类监管情况
根据《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呼和浩特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管理办法的通知》低保家庭定期核查要求,对家庭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家庭,家中有重病、重残人员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以及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相对稳定的A、B类低保家庭每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C类低保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2024年四季度城乡低保A类保障对象1233户1626人,B类保障对象986户1447人,C类保障对象380户551人。2024年对于C类人员分类定期核查工作已于9月完成,A类B类人员定期核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低保家庭通过分级分类监管,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公开、公平、公正实施,保障了低保家庭基本生活。
玉泉区民政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