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4号)要求,我办根据近期玉泉区政府领导调整情况,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调整相关区级河湖长。具体调整如下:杨晓君同志担任乌素图泄洪沟河长,温艳同志担任副总河长、河长办主任及大黑河河长。其它区级河湖长不变。
玉泉区河长制办公室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