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GA/2025-0011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GA/2025-00118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布机构 | 公安分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5-15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聚焦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整治“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行霸”“市霸”(简称“六霸”)等黑恶违法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鼓励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面向社会征集“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整治重点
(一)“村霸”: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牧区、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等违法犯罪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牧区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乡霸”:在乡镇范围内为非作歹、欺压百姓、破坏基层政权建设、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沙霸”:在采砂领域,非法采砂、强占采砂场地、垄断砂石市场、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矿霸”:在矿产资源领域,非法采矿、强占矿山、垄断矿产交易、暴力抗法等违法犯罪行为。
(五)“行霸”:在各行业领域中,垄断市场、强买强卖、强迫交易、打压竞争对手,以达到非法控制该行业牟取暴利等违法犯罪行为。
(六)“市霸”:在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须知
(一)凡实施上述黑恶违法犯罪的人员,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底,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此规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应包含被举报人的姓名(绰号)、主要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诬陷他人,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六霸”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严格为举报人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及其家属的,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方式
玉泉区公安分局
举报电话:0471-6603144
举报地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南二环玉泉区公安分局504办公室
邮政编码:010031
特此通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玉泉区分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