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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NM/2025-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和科技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NM/2025-00093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农牧和科技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0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2025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25-12-30 10:50 来源: 农牧和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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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5年全市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目标价格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25〕38号)和《内蒙古自 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牧厅统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国家统计局内蒙古调查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内财贸〔2023〕59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范围为各地当年合法耕地上种植玉米、大豆、马铃薯的实际种植面积。补贴对象为合法耕地上的玉米、大豆、马铃薯实际生产者。

以下情况不予发放补贴: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种植面积;对国家已明确退耕的土地、未经批准新开垦的土地、自治区河湖管理范围内划定的禁种高秆作物区域内的玉米等非法耕地和违规种植的不予补贴。除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特殊情况外,对补贴范围内的作物单产明显低于当地平均亩产水平的、种植后放任不管不进行田间管理的、种植在不适宜区域且有套取补贴行为的,不予补贴。公职人员不予补贴,各地要依法依规细化不予补贴的情况。

二、补贴标准

按照自治区下达我市的2025年目标价格补贴总额,充分考虑我市种植结构和实际播种面积变化等因素,以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的平均面积和产量为测算基期,并按照面积和产量(折粮产量)各占50%的权重测算,2025年市级大豆生产者补贴测算标准为322.44元/亩、玉米生产者补贴测算标准为39元/亩、马铃薯生产者补贴为115.88元/亩。

各旗县区根据市级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和确定的补贴面积测算确定,原则上县域内同等条件下亩均补贴标准保持一致,旗县区不得对下达的马铃薯生产者补贴调剂用于玉米、大豆补贴。

三、补贴程序

各地要按要求组织核实审定补贴面积和作物生长情况,认真排查核实不予补贴的情形,严格落实面积申报、核实、公示、核验等程序,要优化、简化补贴流程,发放情况村、乡镇原则上同步公示。要对补贴程序和上报补贴清册内容的完整性等进行核验,对补贴清册的真实性进行抽查。

(一)申报环节

玉米、大豆和马铃薯生产者向所在村委会上报身份信息、地块四至信息、合法种植面积、种植作物类型、土地流转等详细信息,申报者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审核环节

1.村级核查。村级核查、汇总补贴信息后,要严格落实公示 制度,公示期不少于7天,要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手机短信等便于农户监督的渠道和公示栏等醒目位置,对补贴对象、面积、金额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形式至少两种以上方式。对漏报、虚报的在公示结束后7天内更正。重点核查本区域权属耕地补贴面 积、种植作物类型,审核补贴申报材料完整性、程序合规性,注意不可跨行政村申报。

2.乡镇抽查。乡镇要对本区域补贴核验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并监督检查行政村的审核工作。村级完成审核和信息报送后,乡镇要组织开展本级的补贴信息核验工作,要覆盖全部行政村。

3.县级核验。旗县区要对本区域补贴核验办法和责任追究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并监督检查乡镇的核验工作。乡镇完成核验和信息报送后,旗县区要组织开展本级的补贴信息核验工作,要覆盖全部乡镇。旗县区要采用便于农户监督的渠道和在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公示,并提前通过广播、短信、微信群等方式告知农户即将发放补贴,提醒农户提前检查账户余额。

(三)发放环节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或对公账户系统发放,批量清算后要保证在24小时内完成打卡发放,要督促代理银行落实短信通知要求,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补贴名称、补贴金额、补贴标准、公示情况、应履行的义务、咨询单位、联系电话等,让农民看得清   楚、领得明白。鼓励所有补贴对象使用个人社保卡通过“一卡通”系统领取补贴,禁止补贴资金体外循环,禁止集体或个人代领转  付补贴资金,禁止用补贴资金抵扣相关费用。

四、补贴资金管理与拨付

补贴资金纳入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管理,与专户内其他补贴资金分账核算,单独反映,不得混用。所有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补贴资金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市财政局收到自治区补助款及市农牧局资金分配意见后及时将资金拨付旗县区财政局的“粮食  风险基金”专户。旗县区财政部门及时将补贴资金采取“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务必于秋粮上市前将补贴资金全部发放完毕。

五、其他要求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旗县区要科学制定补贴方案,要充分认识到目标价格补贴政策是巩固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收储制度改革成效、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部门协调机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目标价格补贴政策及近年种植结构调整情况,进一步明确职责和补贴申报审核流程,制定细化实施方案,于9月10日之前报市财政局、市农牧局、市发改委备案。

(二)严格监督检查。各旗县区要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监督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强财政、农牧、人事、编制、社保、公安等部门协作,充分利用数据比对手段,加强对补贴对象的筛查,确保补贴发放的准确性。补贴资金兑付后,各旗区要  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要重点聚焦合作社、家庭农  场、关联企业等补贴大户和补贴面积大、金额多、年度间变化大等特殊主体,通过其他惠农补贴、保险数据的横向比对和近年补贴面积、金额的纵向比对,对弄虚作假、挤占、截留、挪用和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行为进行筛查,发现问题要依法依规给予严肃处理。

(三)强化专项整治。目标价格补贴已纳入2025年乡村振 兴资金使用监管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各地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政策、完善制度。

(四)加大政策宣传。各旗区要研究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宣 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报纸、印制宣传手册以及干部走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增强政策透明度,使广大群众清楚地了解目标价格补贴政策的意义,掌握补贴对象、标准、兑付方式和时间等政策要点,做到心中有底,赢得群众对改革的理解和支持。各级都要设立政策咨询(举报)电话,解答农民疑问,接受农民监督。

附件:目标价格补贴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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