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02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02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1-04 |
| 公文时效 |
玉泉区承担的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第1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5610939
邮寄方式:玉泉区昭君路19号425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第15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任务第15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单位:中共玉泉区委员会、玉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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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4年第二季度地下水水位变化情况通报,对连续4个季度水位较上年同期下降超过0.5米的6个超采区进行预警,其中黄河流域占4个,涉及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拉善盟、呼和浩特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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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及措施 |
整改目标: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以水定绿、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刚性约束。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大型浅层孔隙地下水超采区(玉泉区部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中各项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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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呼和浩特市大型浅层孔隙地下水超采区(玉泉区部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各项措施已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