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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SW/2026-00003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4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SW/2026-00003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发布机构 水务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1-04
公文时效

关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第22项验收销号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6-01-04 10:50 来源: 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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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泉区承担的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第2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9日。

联系电话:5610939

邮寄方式:玉泉区昭君路19号425办公室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交办整改任务第22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2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单位:中共玉泉区委员会、玉泉区人民政府

整改任务

地下水超采区管控还需加强,城区供水范围内有165眼自备井在用,超采区及水位下降严重区域内有410眼不合规机电井未治理完毕,2023年地下水超采区内6眼控制井中2眼水位分别低于控制水位3.77米和7.84米。20239月以来,呼和浩特市地下水超采区连续8个月平均水位同比降幅大于1米。

整改目标及措施

整改目标加强地下水超采区管控,实现水位稳定可控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呼和浩特市大型浅层孔隙地下水超采区(玉泉区部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中各项措施。

整改完成情况

1)《呼和浩特市大型浅层孔隙地下水超采区(玉泉区部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2024-2025年)》各项措施已完成。(2)水位下降严重区域农业灌溉井玉泉区11眼,已完成封闭。(3)城区公共供水范围内涵盖玉泉区11眼,已完成封闭;2眼自备井已移交春华水务公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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