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04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29 |
| 公文时效 |
玉泉区承担的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第1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14日。
联系电话:5610939
邮寄方式:玉泉区昭君路19号425办公室
附件:《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8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8项验收销号申请表
单位:中共玉泉区委员会、玉泉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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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农业节水成效不明显。2020年以来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25.2万亩,但农业用水总量不降反升,2023年较2020年增加0.91亿立方米,其中位于赛罕区地下水超采区的35个村灌溉用水量从2020年的1727万立方米增加到2022年的3100万立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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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及措施 |
整改目标:提升农业节水成效。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用水总量控制农业灌溉面积,加强用水总量、农业用水定额管控。大力推进农技、农艺、工程节水等模式,同时积极申请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逐步扩大我区高标准农田面积。深入推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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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严格控制农业用水总量;推进农技农艺节水措施;实施农业水价改革;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