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52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52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24 |
| 公文时效 |
我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了2个抽检结果通知书报告,【2个均为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5年内蒙古呼和浩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使用不合格消毒餐饮具及食品风险防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玉泉区九悦小馆餐饮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小碗;抽样基数:/;检验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验机构:内蒙古华测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使用不合格餐饮具处置情况
玉泉区九悦小馆餐饮店(单位)使用的餐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消毒餐(饮)具》要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局给予了该店行政处罚。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玉泉区九悦小馆餐饮店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