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30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W/2026-00030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 发布机构 | 水务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5 |
| 公文时效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湖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发〔2018〕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保护工作,落实地方属地主体责任,结合区级河长工作调整的实际情况。现就玉泉区区级河长调整如下:兰宇同志担任玉泉区副总河长、河长办主任及大黑河河长,其他区级河长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