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9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ZJ/2026-00096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26 |
| 公文时效 |
编号:〔2026〕3号
我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2个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内蒙古皓宸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鸡蛋;检验不合格项目:甲硝唑;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购进:200斤进价:3元;销售价:3.2元;平均价:3.2元;全部销售完;货值金额:640元;违法所得:40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玉泉区内蒙古皓宸食品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办案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警告 ; 2.罚款5000元 3.没收违法所得640元 。
二、玉泉区伍山副食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青椒(辣椒);检验不合格项目:毒死蜱;检验机构:内蒙古路易精普检测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当事人从美通市场流动摊贩农民中购进了青椒(尖椒)20斤,进价4元,销售价:4.5元;平均价4.5元,货值金额:90元,已全部售出,违法所得:10元。违法所得由询问笔录及当事人的口述获得。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当事人构成未履行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第一百二十六条(三)的规定,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农产品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一)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90元;3.罚款5000元。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