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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1152802WJ/2026-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WJ/2026-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卫生健康委员会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21
公文时效

玉泉区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完善阶段性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6-29 15:49 来源: 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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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股室、驻区各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吸取近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认真落实自治区、市区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风险隐患的紧急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同时对照自治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大督查工作部署,现就玉泉区卫生健康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时刻高度警醒

近期全区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再次为我们敲响警钟。委属各单位、驻区各民营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要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提高抓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切实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见底清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把安全生产作为底线、红线、生命线,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打好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收官战,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系统安全稳定。

二、明确排查时限,全面覆盖整治

隐患排查整治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一)消防安全

1.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室内外消火栓、防排烟、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等系统完好有效;灭火器配置、压力、有效期达标;消防水泵房、高位水箱、稳压设备正常运行。

2.安全疏散:深化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门窗未设置影响逃生的铁栅栏、防盗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全程畅通,严禁堵塞占用;常闭式防火门关闭到位、防火卷帘下无堆放物品。

3.火源电源: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动火作业审批,营业期间严禁违规动火动焊。

4.重点场所:“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违规用电等问题隐患;是否存在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等问题。

(二)危险化学品与特种设备

1.医用酒精、双氧水、毒麻精药品等分类存放、专人管理、警示标识清晰,严防泄漏、混用、过期。

2.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高压氧舱等定期检验、规范维保、记录完整,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三)外包作业安全专项整治

1.严格落实外包作业专项整治,明确双方安全责任、严格审批、现场监护、清理易燃物。

2.严格按照规定制定施工作业方案,编制专项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设施和器材,并组织演练。

(四)医废与生物安全

医疗废物规范处置、消毒隔离、实验室生物安全、菌毒种管理到位。

(五)其他重点领域

1.燃气安全:食堂燃气管道、阀门、报警器合规,严防漏气、违规操作。

2.高层建筑、外墙保温:高层建筑是否存在消防主体责任不明确、外墙改造施工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内部装修改造违规动火作业、消防设施故障停用或设置不符合标准等问题。

3.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消防控制室必须双人持证在岗。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1.全面自查自纠:各单位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排查整治重点内容,认真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建立“四个清单”台账,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

2.强化督导检查:委党组包联领导、机关全体包联干部、区疾控中心(卫生监督站)、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采取灵活有效方式对所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养结合机构、托育机构、月子中心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切实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3.加强培训演练:各单位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物资储备,定期开展针对性应急演练,提升快速响应、高效处置能力

四、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将排查责任层层分解到岗、具体落实到人,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坚决杜绝责任悬空、工作虚化。

(二)注重排查质量,杜绝形式主义

各检查人员要认真仔细全面检查,严格建立“四个清单”,实行一患一档、动态更新、闭环销号。坚决杜绝“走过场”“假排查”“假整改”。检查情况每周四前及时反馈委机关安全生产办(附件1安全生产检查问题隐患交办单、附件2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四个清单”统计表、现场检查照片)。

(三)强化督导反馈,严肃追责问责

委机关及各检查组将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督查。对排查不认真、整改不彻底、反馈不及时、隐患屡改屡犯的单位和个人,约谈警示、通报批评、严肃追责;对引发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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