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0001152802JS/2026-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8-17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JS/2026-000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8-17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市民政局公布全市婚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

发布日期: 2026-08-17 16:15 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A+ A-

为扎实推进全市婚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净化婚介行业生态,维护广大征婚群众的合法权益,现向社会公布全市各旗县区婚介服务问题线索监督举报渠道。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共同参与监督。

一、重点举报范围

本次专项整治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发现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均可进行举报:

(一)登记服务违规。未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或社会服务机构法人登记,擅自从事婚介服务;登记住所与实际服务场所不符,存在异地服务等问题;线上平台未依法办理互联网信息服务核准或电信业务经营许可,擅自开展线上婚介服务。

(二)虚假营销。对其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对婚介服务效果作“包成功”“保证脱单”等与实际不符的承诺;虚构婚介成功率、编造成功案例;对征婚者数量、质量、来源等作不真实描述。

(三)“婚托”欺诈。安排“婚托”冒充征婚者与消费者见面,制造虚假约见记录;虚构优质征婚对象信息,以“见面费”“诚意金”“保证金”等名义反复收费;多名“婚托”轮流与同一消费者见面,消耗服务次数。

(四)合同签约违规。合同内容未遵循公平原则,设定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免除经营者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免除自身应承担的退款责任。

(五)收费管理混乱。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未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计价方法;在标价之外加价提供服务,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以预付费方式提供服务的,未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服务内容、价款、预付款退还方式和违约责任;未按照约定提供服务,且拒不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在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可能影响正常提供服务时,仍继续收取预付款;在预付费合同履行期间,存在降低服务质量或任意加价的行为。

(六)关键信息审核流于形式。对征婚者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学历、职业等关键信息不核验或核验走过场,明知信息虚假而予以发布;默许或纵容用户填写虚假信息,导致“婚托婚骗”有机可乘;以“保护隐私”为由拒绝核实征婚者身份,实则放任虚假信息泛滥。

(七)个人信息泄露滥用。未经征婚者同意,将其个人信息出售或提供给第三方,用于商业推广营销等目的;收集征婚者信息后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内部管理混乱,员工随意查阅、复制、传播征婚者信息;未建立信息安全保护制度,未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系统存在安全漏洞,导致信息被非法窃取。

二、全市各旗县区监督举报电话

(一)市级统筹监督电话

●举报电话:0471-5181019

(二)各旗县区举报电话

1.新城区

●举报电话:0471-2387072

2.回民区

●举报电话:0471-3959383

3.玉泉区

●举报电话:0471-3591979

4.赛罕区

●举报电话:0471-6388635

5.土默特左旗

●举报电话:0471-8145816

6.托克托县

●举报电话:0471-8512477

7.和林格尔县

●举报电话:0471-7196093

8.清水河县

●举报电话:0471-7912253

9.武川县

●举报电话:0471-8821389

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反映线索时请尽量说明问题发生时间、涉事机构或个人、具体事实经过,并提供聊天记录、合同、缴费凭证等佐证材料,留下联系电话以便核实反馈。

2.受理机关将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