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黑河镇、各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建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特建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研究并推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局、统计局等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及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组成,区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如下:
召 集 人:南 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召集人:杨德杰 副区长
成 员:朱朝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瑞军 区发改委主任
李赞峰 区财政局局长
姜丞曜 区农牧局局长
曹 雪 区商务局局长
杜英华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韩 磊 区住建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局局长
李 璐 区统计局局长
王辰杰 小黑河镇镇长
郝图孟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胜雯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占华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巴特尔 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杨德杰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由区商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动研究我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全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小黑河镇、各办事处、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我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特建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开展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做好全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特建立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县域商业建设有关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的分析研判和统筹协调,研究并推进实施县域商业建设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县域商业建设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商务局、发改委、农牧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市场局、统计局等部门、小黑河镇、各街道办事处及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组成,区商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具体如下:
召 集 人:南 男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召集人:杨德杰 副区长
成 员:朱朝峰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贺瑞军 区发改委主任
李赞峰 区财政局局长
姜丞曜 区农牧局局长
曹 雪 区商务局局长
杜英华 自然资源分局局长
韩 磊 区住建局局长
孟志毅 区市场局局长
李 璐 区统计局局长
王辰杰 小黑河镇镇长
郝图孟 昭君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毕胜雯 西菜园街道办事处主任
付占华 鄂尔多斯路街道办事处主任
巴特尔 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负责人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杨德杰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提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由区商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加强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形成高效运行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动研究我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要主动服务、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工作效率,全面完成全区县域商业建设工作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