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情况

【特困人员指南】特困人员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5-01-16 10:40   来源: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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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特困人员救助流程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二、申请特困人员条件

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三、申请特困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2.签订《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4.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玉泉区2024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1600元/月·人;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1200元/月·人。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蒙ICP备 1100251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40001

蒙公网安备15010402000369号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昭君路19号

邮编:010030  

联系电话:0471-4938562

【特困人员指南】特困人员服务指南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5-01-16 10:40:00

一、申请特困人员救助流程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

二、申请特困人员条件

呼和浩特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一)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二)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三)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三、申请特困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应提交的相关材料:

1.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表;

2.签订《呼和浩特市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委托书》;

3.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等身份证明;

4.申请人和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收入证明;

5.残疾人应当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玉泉区2024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2024年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1600元/月·人;城乡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标准1200元/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