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001152802XG/2020-00264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机构:政府办公室 | |
成文日期:2020-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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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 源:政府办公室
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玉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本《预案》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方案》制定依据
为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市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有效预防、快速应对、科学规范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和流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方案》目标任务
全面提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组织机构
成立玉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指挥部,统一组织应对工作,指挥部负责对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做出本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理的决策,决定拟采取的重大措施等事项。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
二、重点单位工作职责
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制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卫生应急预案、防控方案、诊疗方案,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检查、督导;组织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监测、评估、预测、预警;提出启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建议;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建议;制定有关的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根据上级部门的授权,及时向社会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和通报相关地区、部门;组织、检查督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等。
区委宣传部和区文体旅游局:要分阶段、有计划、有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发布、通报和处理的宣传报道工作。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信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疫区人民生产、生活必需品的储备和调拨,保证疫区生活必需品的正常稳定供应,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私自囤积紧缺商品,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相关产品物价稳定。负责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理药品和器械的监督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传染病防控有关建设项目的审批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各类学校的传染病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校内发生和流行,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区公安分局;责协助对疫区实施警戒,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和打击制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区民政局:对特困群众进行生活救助和医疗救助;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开展社会捐助工作,接受、分配国内外企业、个人以及外国政府、境外组织捐助的资金和物资,做好款物管理和发放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根据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的实际需要,将传染病防控应急保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经费的保障工作。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按有关规定落实对参与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伤待遇、补助政策。
其它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控制处理的需要,组织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督管理、污染扩散的控制、相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区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
四、《预案》解决问题
做好疫情防控知识宣传,确保不出现人员聚集;防止疫情的输入;全面掌握疫情动态,对疑似人员采取隔离措施;及时做好防控的卫生救护、疫点消毒、防病宣传、物资供应等工作,保证防治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确保辖区群众安全和健康。
相关文件:玉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泉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