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现将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行的行政权力相关信息向社会全面公开。欢迎您对该部门的改革工作以及行政权力清单的设定、运行、调整、监督、管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项目名称
对在道路两侧建筑物、构筑物门前、窗外、阳台、屋顶堆放和悬挂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物品的处罚
对凡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处罚
对在电杆、树木、居民住宅和其他公共设施上涂写、刻画和张贴、悬挂各种广告、宣传品;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区域随意散发广告和传单的处罚
对在建筑物退让地带、城市绿地、文化体育用地、旅游风景名胜地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的处罚
对在道路、铁路沿线两侧建搭房屋、棚亭(围墙)、围垦和设置牌匾、收购点的处罚
对机关、团体、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没有按规定负责责任区的卫生、绿化、美化和管理,和扫雪铲冰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不履行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或者不按规定清运、处理垃圾和粪便的处罚
对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广场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和堆放物品;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擅自搭设檐蓬、遮阳布或者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堆放物品的处罚
对未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改变建筑物立面结构;未经批准已经破墙开店的处罚
对景观灯光设施没有保持完好,未按照规定时间启闭的处罚
对主要道路两侧和景观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所有者、使用者或者管理者没有定期进行整修、清洗或者粉刷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通过炉口、烟囱、排污口向街面和居民住宅区排污的处罚
对单位产生的医疗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的处罚
对市辖区内居民饲养宠物影响环境卫生,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未能即时自行清除的处罚
对在市辖区的城市化地区饲养猪、羊、牛、兔、鸡、鸭、鹅、食用鸽等畜禽,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处罚
对非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地点停放的处罚
对擅自改变经批准建成的停车场使用功能或者将停车位挪作他用的处罚
对未经批准设置停车场的处罚
对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处罚
对擅自改变城市规划确定的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停车场、集贸市场等场所设施用途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