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GT/2022-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GT/2022-00027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2-09-16
公文时效

关于《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2-09-16 15:30 来源: 自然资源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细则(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305号)、等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方案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10个工作日,自2022916日至2022929日,征求意见期内如对上述方案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联系。

联系人:王倩

联系电话:0471-3593646

通讯地址:玉泉区滨河北路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

邮箱:1563928613@qq.com


附件:《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

2022916日    


附件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

3、《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细则(试行)>的通知》(内自然资函〔2022305号)

6、《呼和浩特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7、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生态保护红线成果、2020年变更调查成果等资料

二、基本情况

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总规模790.74公顷(成片开发片区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共11个片区。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通过成片开发,能够促进《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在编)等相关规划的确定的近三年重点建设项目纳入成片开发范围,防止规划与方案冲突导致项目难以落地,确保国土空间规划近期目标的实现。落实将玉泉区打造成为首府生态环境最美、功能布局最优、宜居水平最高、文明程度最佳的高品质生态宜居样板区的发展目标。成片开发的实施将进一步防止空间无序蔓延,引导城镇建设空间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集聚发展。合理确定片区中不同项目的开发时序,从而做到在开发过程中的集中、高效、节约,实现建一片、成一片,从而提高城市的运行效率,实现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根本转变,对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着积极意义。通过成片开发,设立等级合理,分布均衡的社公共服务网络,充分保障原有居民的社会利益,改善居民生活水平,从而在开发的过程中,保障了人民的基本利益。规划建设公共配套设施,解决开发地块周边住房紧张压力,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提升人居环境,强化空间集约,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呼和浩特市建设五宜城市。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本方案成片开发片区的规划主要用途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绿地与广场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等。

实现的功能:优化道路布局,完善内部交通功能;提供公共服务公用设施建设、维护功能;实现市民游憩休闲及运动、生态维护、美化环境功能;支撑当地产业发展功能;商业商务政务服务与管理功能。

五、公益性用地

片区的公益性用地占总用地面积44.17%,符合《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自然资规〔20205号)文件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公益性用地占比一般不低于40%的规定。

六、规划符合情况

本方案符合《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片区均位于玉泉区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玉泉区人民政府承诺,本方案用地布局及规模,将按要求纳入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

七、永久基本农田及生态保护情况

本方案避让了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

八、拟建设项目、开发时序和实施计划

成片开发片区范围内拟建设项目以居住类、工业类、道路类、商业类项目为主,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类项目,计划在20222024年分批次启动土地征收工作。

九、选址适宜性

项目选址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不存在土壤污染、文物遗存、矿产压覆等情况。

十、落实被征地群众安置补偿、维护群众利益的计划措施

1、征地补偿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内政办发[2020]16号)的标准执行。

2、征地安置:玉泉区人民政府计划通过货币安置、搬迁安置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可以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

3、征地程序:征地程序上将严格按规定履行征地报批前告知、现状调查及确认、听证、公告等程序。

十一、土地利用效益评估

(一)土地利用效益:可有效整合区域内土地资源,促进各板块土地资源要素的统筹利用,提升土地利用效率。

(二)经济效益: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为城市建设储备后备力量与经济发展保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后盾。

(三)社会效益:有利于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增加就业岗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有助于城市整体功能的提升。

(四)生态效益:建设完善基础市政设施、配套道路等,有利于提高区域总体环境品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片区生态环境良性循环。

十二、结论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符合内蒙古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相关要求,做到了保护耕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节约集约用地、保护生态环境,能够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片区位置示意图(成片开发片区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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