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F/2023-00004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SF/2023-00004 |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司法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3-02-15 |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相关规定,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布我区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一、监督举报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执法单位不履行法定职责,或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行政执法工作中执法不力、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可在工作时间进行投诉举报。
二、监督举报电话
玉泉区司法局设立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履行指导、协调、监督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职能。
投诉举报电话:0471-3601061
投诉举报邮箱:yqqsfjfzzh@163.com
投诉举报地址:玉泉区司法局法治综合办公室
三、监督举报须知
举报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使用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如在投诉、举报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司法局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