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FW/2023-001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FW/2023-0016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政务服务局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26 |
公文时效 |
为进一步深化苏木乡镇(街道)改革,厘清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与镇(街道)的职责关系,明晰“属地管理”职责,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基层管理新格局,努力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关于转发<旗县(市、区)职能部门与苏木乡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呼机编办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了《玉泉区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2023版)》。经玉泉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
请相关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按照调整后的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依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抓好工作落实。
玉泉区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局
2023年5月25日
附件:
玉泉区职能部门和镇(街道)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2023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