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1152802MS/2023-00202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公文时效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MS/2023-00202 |
主题分类 | 民族事务 |
发布机构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9-05 |
公文时效 |
为切实做好第 40 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根据《中共呼和浩特市委统战部、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宣传部、呼和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第40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方案>的通知》(呼民委发〔2023〕5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把握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全面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引导全区各族群众更加由衷地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为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凝聚精神力量。
二、活动主题
感恩奋进跟党走,在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上作示范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开展“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活动月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我区落地生根,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决定》和6部促进条例以及《中共呼和浩特市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首府力量的决定》《中共玉泉区委员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 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玉泉力量的决定》学习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牢牢铭记“五句话”的事实和道理:内蒙古地区是中国共产党最早建立党组织的民族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是在中共中央直接领导下建立的;内蒙古是在党中央的支持下发展起来的;内蒙古工作中出现的重大偏差都是党中央帮助纠正的;内蒙古作为模范自治区模范就模范在听党的话上。充分发挥理论轻骑兵、新时代讲习团、百姓名嘴宣讲团等宣讲队作用,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宣讲,邀请各行各业先进模范人物到基层宣讲,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内蒙古的关怀与支持,深植厚培忠诚维护、感恩奋进的情感之基和力量之源,使全区各族人民发自内心地感恩党,感恩党中央、感恩习近平总书记。
(二)集中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内蒙古自治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促进条例》自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各单位各部门要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宣传、线上线下平台宣传等多种形式进行学习贯彻和集中宣传;区民委牵头面向全区党员干部举办1期专题辅导讲座,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贡献力量。
(三)分层次、分领域、有重点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
1.充分发挥各类基地作用。区文旅局、区民委、区景区服务中心要充分发挥昭君博物院、绥蒙抗日救国会旧址纪念馆、归化城展陈馆、大盛魁博物馆群落(永盛钱币博物馆)、土默特文庙等教育基地和文博场馆的作用,成为讲好“北疆文化”的重要支点。在活动月期间,充分利用基地宣讲传播、实践创新、普法教育、教育展陈、文化体验等功能,开展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讲好我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展示我区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引导各族干部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进一步增强历史自觉,坚定文化自信。
2.在机关。区机关党工委要发挥牵头、督促作用,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互融互促双提升”为主题,各机关单位要通过主题党日、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一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宣传教育,开展一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一次党委(党组)书记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党课,开展线上线下民族团结进步知识竞赛等主题活动,不断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淬炼。
3.在企业。区委组织部(非公党建)、区工信局、区工商联要形成合力,发挥牵头作用,以“企业发展共建、美好生活共创、发展成果共享”为主题,推动有条件的企业在各族职工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宣讲比赛、知识竞赛、文艺汇演等各类实践活动。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融入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企业特色的“北疆文化”品牌。利用各类活动,充分展示出企业在深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中的风采和活力,有效助推企业高质量发展。
4.在学校。区教育局发挥牵头作用,以“青城共育石榴籽、中华民族一家亲”为主题,组织各学校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开学第一课”系列主题教育。用好“石榴籽育人小课堂”、国家的孩子、听文物讲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故事等育人资源,参加“听文物在说”小小讲解员评比等活动,不断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校园文化氛围。持续开展好“北疆教育心向党”等教育实践活动,将“北疆文化”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引导各族师生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植根广大师生心灵深处。
5.在社区。小黑河镇、各街道、云中路区域服务中心要发挥牵头作用,以“石榴花开在青城、社区绽放民族团结幸福花”为主题,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教育、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宣传、弘扬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各族居民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艺活动,常态化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百场主题宣讲”和“五微”活动,切实加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创造更加完善的各族居民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6.在乡镇。区农科局、小黑河镇、各涉农街道要发挥牵头作用,以“巩固成果促振兴、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结合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通过举办各类宣传、文艺活动,组织宣传队、宣讲团将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送到群众家门口,以各族群众喜闻乐见的鲜活形式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积极营造“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7. 在宗教活动场所。区宗教局要发挥牵头作用,以“三个意识牢记心、民族团结促和谐”为主题,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引导宗教界人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动做民族团结的宣传者和践行者;强化法治意识,提高宗教场所管理规范化、法治化、现代化水平,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8.在网络。区融媒体中心要以“云播青城石榴籽、网聚首府民族情”为主题,持续实施“互联网+铸牢”行动,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典型、先进事迹的宣传教育。在活动月期间,推出一系列专题专栏、主题信息等,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客户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专栏建设,充分展示在深化宣传教育中的举措和成效;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加大对《这就是我生活的呼和浩特》《历史的遇见》《青城石榴红 模范风采展》等公益宣传片推广力度。
9.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区民委要承办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互观互学”活动,举办全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互观互学”活动。组织好2023 年度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推荐工作。“八进”牵头部门要围绕“一进一主题”开展本领域的“互观互学”活动、专题培训等,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方式、新举措。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注重部门协同,切实把做好活动月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抓细,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地落实。相关部门要及时部署、迅速行动,确保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进展顺利、成效显著。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优势,大力宣传报道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情况,对活动月中涌现出的亮点工作和典型事迹要积极推广宣传,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浓厚氛围。
(三)注重经验总结。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健全活动月工作长效机制。请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活动月总结及活动照片报送至区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