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03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1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4-00038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5-11
公文时效

呼和浩特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配套110kV供电线路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信息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5-11 11:42 来源: 政府办公室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分析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项目名称:呼和浩特齐鲁制药(内蒙古)有限公司项目配套110kV供电线路工程;

2、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3、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境内;

4、建设规模:伊利—阜丰T接入齐鲁制药110kV线路工程。新建架空线路路径长2km,同杆双回路架设;新建双回电缆线路路径长0.83km;

5、投资估算:本工程估算静态投资为1184万元,其中建设场地征用及清理费155万元。价差预备费年价格指数为零,资本金比例为20%,贷款年名义利率为3.95%,估算动态投资为1193万元。

二、征询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拟建项目周边区域的公众及工程永久或临时占地区域的人群。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还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三、公示说明

    1、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建设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欢迎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五日内,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向建设项目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部门。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供电分公司

联系人:金鑫

联系电话:18147118396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郭勒南路218号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内蒙古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卓浩

联系电话:18604710327

邮箱:420040374@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综合楼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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