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ZJ/2024-0004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ZJ/2024-00045
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09
公文时效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日期: 2024-07-09 10:24 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领取了2个抽检监测(市级本级) 2024年内蒙古呼和浩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2个抽检监测(中央转移) 2024年总局抽检计划以及1抽检监测(省级本级) 2024年内蒙古监督抽检计划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1. 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66°闷倒驴酒;抽样基数:4;检验不合格项目:酒精度项目;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1. 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66°闷倒驴酒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1. 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二、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五香瓜子;抽样基数:4.5KG;检验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五香瓜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呼和浩特市永盛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大西街店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三、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本地芥菜;抽样基数:9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本地芥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四、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白玉芥丝;抽样基数:9袋;检验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白玉芥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免予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玉泉区卫东酱腌菜经销部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五、内蒙古帛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泉分公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样品名称:胡麻油;抽样基数:2;检验不合格项目:酸价(KOH );检验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审评查验中心。

(二)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

    内蒙古帛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泉分公司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胡麻油,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款免予处罚,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

(三)整改措施及复查情况

    内蒙古帛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玉泉分公司已经向玉泉区市场监管部门提交了整改报告,监管部门已经对其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验收。

特此通告。

                                                                    玉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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