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WJ/2024-0011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WJ/2024-00115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 公文时效 |
按照《2024年呼和浩特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计划》及《内蒙古自治区卫健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生活饮用水质量监测信息公开方案的通知要求》文件要求,为保障我区人民饮水卫生安全,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辖区2024年度第三季度生活饮用水进行了水质卫生监测,覆盖:市政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12份,小型集中式供水出厂水、末梢水2份,共计14份,检测常规指标40项,14份水样全部合格,合格率100%。
监测点分别是:玉泉区法院、地矿研究院、三水厂、金河水厂、玉泉区环保所、五洲女子医院、公义店小学、石东路办事处、土默特学校、内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旧)、三和大酒店、明娜浴池、昭君水厂、桃花卫生院的水样。
检测依据:GB/T5750-2023《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评价依据: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