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Z/2024-00261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XZ/2024-00261 |
| 主题分类 | 机关事务 |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0-10 |
| 公文时效 |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政务诚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营造公平、透明、高效、可信赖的政务环境,加强对养老机构经营主体的运营管理,养老服务系统日常监管行为,现依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市场监管领域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印发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限
2024年3月1日至12月30日为监督检查阶段,请各相关业务科室开展检查前与综合办公室对接抽查名单,由双随机系统随机选派检查人员,对列入随机抽查名单的养老机构运营主体进行现场检查。
二、检查表打印
被系统抽中的检查人员登录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在用户名一栏输入局属账号、密码进行登录,选择“检查表打印”打印出检查表后,按照检查表内容对相关养老机构运营主体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三、结果录入
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由区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卫健委、消防救援人员录入执法结果,我局检查人员以同样的方法登录协同监管平台,点击“随机检查结果录入”按钮,按要求将检查结果如实录入。
四、相关要求
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并告知行政检查的依据、内容、期限、要求等内容。所有被检查对象均须在执法检查表上签字盖章。
附件: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民政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
玉泉区民政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