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A2:D13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处罚事由 |
处罚形式(金额) |
1 |
秦永胜中医诊所 |
未定期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
2 |
李二明口腔诊所 |
未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检测工作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
3 |
刘全宝口腔门诊部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例资料案 |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4 |
新力康口腔门诊部 |
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例资料案 |
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5 |
内蒙古金草济大药房有限公司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案 |
给予1、没收药品、医疗器械;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
6 |
聂尚鼎西医诊所 |
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诊疗活动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的行政处罚 |
7 |
郭春英口腔诊所 |
未按照规定对口腔医疗器械纸塑包装外标注器械名称、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灭菌操作者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
8 |
张明霞口腔诊所 |
未按规定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
9 |
内蒙古达景通大药房有限公司 |
销售的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叄仟元的行政处罚 |
10 |
内蒙古福善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的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贰仟元的行政处罚 |
11 |
内蒙古诺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的消毒产品命名、标签(含说明书)不符合国家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案 |
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