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5-00040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5-00040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08-07 |
| 公文时效 |
内蒙古关公家居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我局依法查处你公司与原职工王女士等存在劳动纠纷一案,于2025年6月19日赴你公司注册地直接送达文书,经查公司已关门停业,无法留置送达文书,后我局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人接听。我局于2025年6月25日向你公司邮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玉人社询字2025第[10]号),邮件无法送达被退回。因我局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玉人社询字2025第[1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调查询问通知书》(玉人社询字2025第[11]号)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