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5-0004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5-00048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2-15 |
| 公文时效 |
项目名称:内蒙古大学纪检监察学科和重大科研平台基础建设(南校区三期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施工单位: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竣工时间:2023年4月至2025年6月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现兴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拟返还该项目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保证金,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0日: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1月13日,如发现该项目施工单位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及时向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维权中心举报投诉。投诉电话:0471-3688497,办公地址:玉泉区西菜园街道南二环劳动用工综合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