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6-00001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1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Z/2026-00001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发布机构 民政局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12-31
公文时效

玉泉区民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养老服务及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12-31 09:30 来源: 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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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及企业:

为全面启动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56号)要求,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服务机构,承接相关养老服务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及服务内容

本次征集的服务机构分为两类,具体范围及服务内容如下:

(一)养老服务机构:主要为我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浴、精神慰藉、日间托养等相关养老服务。

(二)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主要为我区老年人开展身体功能、认知能力、精神状态、社会参与等方面的能力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准确的评估报告。

二、申报机构资质要求

申报机构需严格符合《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 财政厅印发〈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民政发〔2025〕156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应依法办理登记,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应包括养老服务,且在民政部门进行信息登记或备案;

2.工作人员持有相应国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

4.自愿参与、信誉良好,近一年内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二)专业评估机构

1.评估机构应是依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场所,设立单独的评估室,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中第5.1评估环境的相关规定。

3.评估机构内至少配置5名专职或兼职评估人员,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承接政府购买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的评估机构不能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性的养老服务,且与依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机构之间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

三、申报材料具体要求

(一)社区养老服务机构

1.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相关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固定服务场所证明(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设施设备清单及相关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近3年财务状况证明、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报告;

6.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流程、质量控制体系等相关材料;

(二)专业评估机构

1.法人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书面说明材料(加盖公章),明确阐述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独立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工作;“信用中国”网站或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出具的信用报告(需清晰显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报告生成时间距申报截止日不超过30个自然日)。

2.服务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自有产权提供产权证明,租赁提供租赁合同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单独评估室的实景照片(不少于3张,含整体环境、室内设施等角度,照片需标注机构名称及拍摄日期);符合《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第5.1评估环境相关规定的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

3.拟派评估人员名册(明确标注专职/兼职);每名评估人员的全日制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证书复印件、5年以上医疗护理/健康管理/养老服务/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实务经历证明(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加盖原任职单位或现任职单位公章)、相关专业背景证明材料;评估人员理论及实操培训合格证书,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评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所有材料需加盖申报机构公章,与人员名册一一对应)。

4.书面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明确承诺不参与提供与评估结果有任何关联性的养老服务,且与依评估结果提供养老服务及补贴的养老机构之间无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需详细说明无关联关系及利益关系的具体情况)。

四、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提交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和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XX机构+养老服务/能力评估申报”)。

(三)提交地址:玉泉区民政局

(四)联系人:海日瀚 联系电话:18586200128电子邮箱:835589693@qq.com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机构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二)我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实地核查、能力评估等方式确定入选机构名单,并在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签订服务协议。

(三)本通知未尽事宜,由玉泉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玉泉区民政局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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