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GT/2026-0000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分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GT/2026-00004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分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3-13 |
| 公文时效 |
关于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第22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以区人民政府便签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6日。
附件: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表
2026年3月13日
附件1
自治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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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7盟市23个旗县区的56家重点监管单位不同程度存在土壤苯并[a]芘或地下水氟化物、钠、氯化物超标。全区“双源”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结果显示,7盟市35个涉化工园区、5个生活垃圾填埋场(玉泉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3个监测井4项指标)、2个危险废物处置场、76个企业、25个矿山开采区、10个畜禽养殖场均不同程度存在地下水部分指标超标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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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及措施 |
整改目标:地下水指标达标。 整改措施:(1)分析研判各点位地下水超标原因,建立地下水超标点位台账,分解下达管控任务。 (2)按照污染物不扩散、浓度不增加的原则,因地制宜开展地下水污染管控。 (3)按每年丰水期、枯水期各1次,常态化开展超标点位地下水环境监测评价工作,运营单位增加自行监测频次,逐年比对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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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完成情况 |
本块区域(玉泉区垃圾无害化处理厂)的地下水环境背景水平较差。在填埋场投入使用之前,几口地下水监测井不同程度存在个别指标超标现象。近几年地下水监测中,监测结果有超标现象,且每次检测超标项目不同,不存在重复超标现象。2024年企业自行委托三方公司进行检测。 市生态环境局启动了超标点位常态化监测与评价工作,按丰水期、楛水期分别采样分析。 市生态环境局同步实施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单位土壤及地下水环境调查项目。 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辖区重点监管企业日常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