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1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1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18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4-01 |
| 公文时效 |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700号)《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50号)有关要求,市人社局组织旗县区开展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2025年度经营情况年度报告工作。第一批共有51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完成年报工作,其中合格36家、限期整改2家、不合格13家。
现将机构年度报告情况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1个月(4月1日—5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我局、属地人社部门反映。
附件1:2025年度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情况(第一批)
附件2: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