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6-00058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13 公文时效
索 引 号 0001152802XG/2026-00058
主题分类 土地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6-04-13
公文时效

关于召开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6-04-13 09:05 来源: 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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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6〕21号)的有关要求,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十三、十四条的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保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成果的科学合理可行,符合当地实际,兹定于2026年5月15日举行玉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 上午9:30

二、听证会地点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申请报名时间:

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3日(正常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30—5:30

申请参加或者旁听听证会的公民(包括村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用地股报名。

四、听证会举办机构

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

五、听证会有关事项详见《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须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兰亚男

联系电话:0471-3606891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13日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须知

凡户籍在呼和浩特市的年满18周岁的公民(包括村民)、登记地在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

公民(包括村民)个人参加听证会的,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513日17:30前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用地股报名。

法人、其他组织报名参加听证会的,应当确定拟作为听证会代表的人员,请持参加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513日17:30前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用地股报名。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听证会代表。

二、申请旁听听证会的须知

符合参加条件的法人、其他组织、公民(包括村民)可以申请旁听听证会(与参加听证会代表提交的资料相同)。申请旁听人应于2026年513日17:30前到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用地股报名报名时需提交旁听听证会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听证会举办机构将根据申请情况指定旁听代表。

三、注意事项

1、听证代表及旁听代表的确定

听证会申请人经呼和浩特市自然资源局玉泉分局审核通过后获得参加资格,并由听证举办机构发放《听证通知书》及《旁听通知书》,参会人员凭《听证通知书》及《旁听通知书》入场。

2、参加听证会人员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实际情况,对本次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成果的可行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举行听证会前,听证会举办机构将听证材料送达确定的听证会代表,参加听证会的代表应提前了解、熟悉《呼和浩特市玉泉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等相关资料,并事先做好发言准备。会上发言时应当简明扼要,每人发言不超过5分钟,会后将相关资料交听证举办机构。

4、参加听证会人员发言、陈述、质证和辩论,须经听证主持人许可,发言时请先简要介绍本人姓名、所在单位和职务。

5、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内容无异议。

6、听证会代表应当遵守听证纪律,保守国家秘密,自觉维护会场秩序,不得摄影、摄像(新闻媒体单位的听证代表例外),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喧哗、哄闹和实施其妨碍听证活动的行为。违反听证会纪律的,听证会主持人可以责令其退场。

7、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会参加人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8.因特殊原因,听证会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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