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2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公文时效 |
| 索 引 号 | 0001152802RS/2026-00028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文 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6-04 |
| 公文时效 |
河南龙业建设有限公司:
我局依法查处你公司在玉泉区中梁中朵·拾光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一案,我局执法人员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均无人接听。我局于2026年5月28日向你公司邮寄《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玉人社监惩决告字【2026】第3号),邮件无法送达。因我局无法以直接或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现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向你公司送达《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玉人社监惩决告字【2026】第3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文书详见附件。
附件:《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事先告知书》(玉人社监惩决告字【2026】第3号)
玉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4日

